媒體來源: 蘋果日報
完整新聞標題: 「要不要做那個」 女教官仲介高中生賣淫
完整新聞內文:
《自由時報》報導,桃園某高中江姓女教官,在校園尋找學生下海賣淫,兼差當起「媽媽
桑」,遭法官判刑。
判決指出,2015年9月至2016年7月間,女教官與一名女學生在校內聊天,趁機探詢「要不
要做那個(援交)」,女學生當場回絕;江女不死心,要求代為尋找有意願者。
後來一名女學生有意願,江女遂帶著她與黃姓富商吃飯,黃男發現該名女學生未滿18歲,
擔心吃上官司婉拒,但仍支付江女及女學生各3000元。事後女學生家長發現,憤而報案。
桃園地院依意圖營利而引誘使少年為有對價之性交行為未遂罪,判處江女3年6月徒刑,併
科罰金5萬元。(王嘉慶/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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