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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國勇撇拔管:台大要往前走 畢竟是最高學府
教育部駁回管中閔台大校長人事案持續延燒,行政院政務委員兼發言人徐國勇今天再度親上
火線,表示,希望台大能盡快重啟遴選程序,選出台大校長,「台大必須往前走,它畢竟是
全國最好的學校、是最高學府」。
教育部「拔管」爭議,國民黨立委陳學聖今質疑,現任政務官,有好幾位都是先上任後學校
才同意借調,一樣都是事後同意,為何管中閔不可,「行政院根本兩套標準」。徐國勇回應
,「我們的政府不是營利事業,台灣大哥大公司是營利事業。」
徐國勇表示,管中閔是到營利事業服務,領的薪水遠遠超過教授好幾倍,是完全不一樣的情
況,不可把政府機關與營利事業對比,這種類比完全錯誤。
他說,有些政務官從學校借調,不論是公立學校,或到政府服務,「他們都是公務員」,公
務機關彼此之間的借調,在任何國家都很正常。他舉例,雖然內政部政務次長花敬群,是從
私校借調到政府,但私立學校也不是營利事業,而是教育事業。
徐國勇表示,管中閔在台大與台灣大哥大簽署產學合作契約之前,就去當台哥大的獨董,明
顯不符合規定。昨有媒體點名徐國勇,質疑為何一定要簽署產學合作。
對此,徐國勇提出相關法規指出,「教育人員任用條例」34條規定,「除非法律另有規定,
專任教育人員不得在外兼職或兼課。」
徐國勇解釋,除非法律另有規定,所謂另有規定,就是指「公立各級學校專任教師兼職處理
原則」,其中第10條規定,未兼任行政職務教師,與學校建立產學合作關係的營利事業機構
或團體,學校應與教師兼職機構訂定契約。徐表示,也就是說,要去兼任的話,必須是與學
校簽有產學合作契約的機構,才可以去。
此外,徐國勇也說,「國立台灣大學非兼任行政主管職務之專任教師任職或兼職營利事業機
構或團體準則」也有相關規定。
徐國勇強調,我們沒有要「拔管」或「卡管」,「連管中閔自己都說不要說拔管」。政府只
有一個目的,把事情講清楚,讓台大重啟遴選程序,將校長選出來,讓校務完全正常。
他表示,其實現在台大在運作上也沒有問題,還是有代理校長,依規定代理校長的權力與正
式校長效力一樣,代理沒有問題;只不過代理畢竟不是正式,「也因為有這些紛爭,讓代理
校長在處理事情時,會有不夠方便的地方,反而造成紛爭」。
https://udn.com/news/story/11744/3136340?from=udn-ch1_breaknews-1-0-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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