幫整理一下
1. 台大經濟系教授鄭秀玲提案
台大校內法律學者組成小組,為保障校內師生福祉,釐清遴選的問題然後修整
同時解散現在的遴選委員會,重新選過一批
確認校長候選人是否有無不法情事,儘速重新遴選
46票贊成,76票反對,4票沒意見
2. 台大農業經濟系教授官俊榮、台大心理系教授徐永豐聯合提案
教育部應依《大學法》規定儘速發聘,必要時台大應依法尋求救濟;
新校長就職前應由代理校長郭大維依法正常行使完整校長職權
76票贊成,43票反對,2票廢票
3. 台灣大學電機系教授、校長候選人之一吳瑞北提案
要求教育部依《大學法》處理校長遴選等大學自治事項
同時組成專案小組研議後提出法律意見與風險分析
經校務會議同意後對外聲明,同時重啟遴選
55票贊成,66票反對,3票空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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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務會議結論
1. 教育部依法須發憑書,若不肯台大依法提出行政救濟
同時代理校長在這期間可以行使完整校長職權
2. 不同意重啟遴選
3. 台大不會調查校長當選人違法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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球丟回給教育部了,來看教育部要怎麼重新發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