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ckshchen (尖酸苛博文)》之銘言:
: 蘋果日報
: 782公斤毒品誤認419公克 法官輕判2毒販
: 這會不會太離譜?《自由時報》報導,高雄高分院審理男子張慶龍、楊政錦重大漁船走私
: 毒品案,竟爆出大烏龍!
: 高雄檢警去年3月查獲綽號「許利發」的男子委託楊男運送毒品,楊男找張男駕駛漁船走
: 私,張、揚2人被依觸犯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罪提起公訴。總共45包、高達782公斤的四級毒
: 品「鹽酸羥亞胺」送驗,每包抽取少許樣本化驗。
: 想不到法官開庭審理時,誤認419公克的樣本毒品是走私總重量,忘了要換算回總量,也
: 未注意刑事局有一張782公斤的數量報告,就連檢方也沒發現,因此從輕審判,判處楊男
: 有期徒刑4年,張男有期徒刑5年10月;楊男見自己僅判4年,放棄上訴而定讞。
: 後來竟是張男提起上訴,高雄高分院開庭審理後才察覺原審誤判,此案已辯論終結,本月
: 31日宣判。法界人士表示,2人走私毒品高達782公斤巨量,若沒發生烏龍事件,就算沒被
: 判最重的12年刑期,也極可能會判到10年以上,楊男的4年已定讞,看來無補救機會,不
: 過上訴到二審的張男有機會加重判決。
上訴到二審的張男有機會加重判決?
那是不可能的
因為法律明文規定被告上訴後所判的刑期不得高於本來判決的刑期
所以對被告這種得了便宜還賣乖的事情,最多只能照原來的判決來判。
去查查法官和檢查官是不是有收黑錢比較實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