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chenwayne (chenwayne)
2018-05-13 18:25:46※ 引述《pinkowa (pinkowa)》之銘言:
: 幹她媽的王八DPP說
: "行政院有校長的最終核准權"...
: 先不管這些王八DPP說
: 核准權怎樣又怎樣的~
: 我們來看看老牌民主國家,
: 英國...
: 說實在話,
: 其實英國沒有所謂的君主立憲。。。
: 像英國首相任命及法令頒布,
: 其實國王有最後的核准權,
: 需國王批審...
: 但是你有看過英國國王說"NO"的嗎???
: 你有看過英國國王說這個首相我不要!
: 沒有英國價值的首相給我換掉!!!
: 你有看過英國國王說這個法令我不准!
: 沒有英國價值的法律給我換掉!!!
: 歷史上有過,但那些國王最後都不得好死!
: 這是什麼???
: 民主的習慣法!!!
: 給你核准權是給你面子,尊重你一下。
: 操你媽的畜生DPP怎麼就把尊重當垃圾呢?
: 這叫給臉不要臉,還跑來打你臉!!!
: 改名成民主退步黨比較實在!!!
= =
大學法第三條
本法之主管機關為教育部。
故依大學法
教育部本來就可以指揮監督公立大學
我不是懂你這樣類比的意義啦
請問英國首相的任命權
有寫說
女皇為首相的主觀機關嗎?
沒有嘛
所以女王當然只能任命啦
今天大學法都明定
教育部為大學主管機關
這時候又不能核准呢?
請問?
你拿首相比較的意義是?
再來
高雄高等行政法院105年度訴字第74號行政判決(節錄):依上開行為時大學法第9條第2項
規定,參與前階段遴選程序之國立大學遴選委員會,係依各大學組織規程設置之校內委員
會,並非獨立機關,其作成之決定,尚無從逕自對外生何規制效果。準此,自94年12月28
日修法後,雖將遴選人數由2至3人改為 1人,然聘任權限仍屬教育部。..........(中略)
遴選委員會之處置係供教育部作成聘任處分之依據,判斷是否聘任之權限仍在教育部,是
遴選委員會參與之表示,並不具終局、完全之規制效力
法院之前的判斷也是教育部有任命權
你這樣拿英國習慣法來比
不看我國法院判決
有沒有好笑?
作者: fit 2018-05-13 18:27:00
可是有網友說法院是國X黨開的,所以不可信..那現在怎麼辦?
作者: fit 2018-05-13 18:28:00
所以之前是哪個教育部敢不聘任的?!當初鄉民怎麼沒拿出來戰?
作者:
Imuran (生而為人 我很抱歉)
2018-05-13 18:28:00台灣價值足夠的話會看到第零條:規定是用來拘束台灣價值不夠的人的
作者:
Imuran (生而為人 我很抱歉)
2018-05-13 18:29:00價值足夠者不受法令限制
作者: fit 2018-05-13 18:29:00
前一篇是鄉民判決,這一篇有法院判決,該信誰?好難選啊!
作者:
reckea (to be or not to be)
2018-05-13 18:29:00請看大學法第九條
作者:
sppray (sppray)
2018-05-13 18:29:00台灣價值滿點
作者:
k44754 (9527)
2018-05-13 18:30:00作者: fit 2018-05-13 18:30:00
這個判決也有大學法第9條, 大學法該不會有好幾個版本吧?
作者:
pinkowa (pinkowa)
2018-05-13 18:30:00惡法非法,最終要回到大學校長聘任是否屬憲法保障自由
作者: fit 2018-05-13 18:31:00
為什麼不直接排除教育部就好,反正教育部也說不上話啊!
作者:
pinkowa (pinkowa)
2018-05-13 18:32:00縱使你找出這判,那我可以說,這代表台灣沒有大學自治。
哪怕你有權也不能濫權 毫無正當理由不聘 人渣黨嘴臉
代表教育部公立大學只能聘任啊,啊不然要交通部聘任嗎
作者: kkjjrtlym 2018-05-13 18:34:00
好惹啦 快下班陪媽媽
作者:
Orstor (..)
2018-05-13 18:34:00你居然跟這種人認真
作者: Anvec (鄉民) 2018-05-13 18:35:00
就是有人在玩文字遊戲啊 知法玩法 垃圾我們投票選舉 選完也是中選會要聘任啊 中選會還可以挑喔?
作者:
Imuran (生而為人 我很抱歉)
2018-05-13 18:37:00以前沒有先例,以後就可以挑了
這個判決只是說鄰選委員做出決定時還無對外效不是處分
作者:
hosen (didi)
2018-05-13 18:38:00女王是國家領導人,當然有權監督國家一切事務,這是常識
作者:
ilw4e (可以吃嗎?)
2018-05-13 18:39:00台灣價值滿滿
作者: Anvec (鄉民) 2018-05-13 18:40:00
決定三小啦 亂講一通 XDDDD還懂咧 鬼扯蛋這個判例是不是你沒看過啊
作者:
lzhhilly (人海中遇見你)
2018-05-13 18:42:00教育部對公立大學校長聘任"裁量限縮至零"
鄰選委員不是行政機關 不能做行政處分,但內部教育部必需尊重其專業之認定對外做 行政處分
作者:
yoshilin (明明可以靠臉吃飯)
2018-05-13 18:46:00高等行政法院的判決,但是還不到判例然後內文中的意旨也不是能拿來做判決依據
作者:
deanh (夜想者)
2018-05-13 18:48:00這個人有台灣價值,可以納入黑名單了
作者:
yoshilin (明明可以靠臉吃飯)
2018-05-13 18:48:00只是之前那個是被選舉人學校,現在這個是遴選會教育部
作者:
yoshilin (明明可以靠臉吃飯)
2018-05-13 18:49:00所以法官的說法會不會不相同,也是可能的
作者:
yoshilin (明明可以靠臉吃飯)
2018-05-13 18:50:00遴選委員會已經加入教育部的人給予教育部充分的主張必要,如果還可以最後不聘那其實沒有必要在遴選會加入教育部的人因為教育部可以在最後說不聘這樣的因果關係,是人都看得出來吧?
作者:
FlashMan (央行是現代丁添廖)
2018-05-13 18:53:00綠吱不想當人 只想遵從黨意
就跟中選會一樣,不管民眾選出是誰,你就是只能發聘書
作者: Ghostgreen 2018-05-13 18:55:00
不需要垃圾台灣價值 只渴望民主自由
作者:
nixon (為人民幣服務)
2018-05-13 19:02:00主管機關要依法耶
作者: Lorient 2018-05-13 19:29:00
就少數人想公器私用
作者: cloudyoyo (cloud) 2018-05-13 19:57:00
以後狗黨或任一黨執政都這樣搞,能接受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