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大鬆綁!外勞工作6年以上 可永久居留

作者: kaky (菩提本無樹明鏡亦非台)   2018-05-16 05:27:25
※ 引述《deepdish (Keep The Faith)》之銘言:
: 帶風向辛苦囉
: 很可惜
恩你的確是很可惜.....
: 聯合國一直拒絕台灣加入
: 所以台灣沒必要完全服從聯合國的規定
: 來看看台灣政府的規定
: 第10次修訂(105年1月)
: https://www.dgbas.gov.tw/ct.asp?xItem=38933&ctNode=3111&mp=1
: https://www.dgbas.gov.tw/public/Attachment/51230162221KI9NIEKP.pdf
這個參考的是ISIC 做的是"行業類別"標準分類 不是在做"職業技術"分類
"「行業」係指經濟活動部門之種類,包括從事生產各種有形物品與提供
各種服務之經濟活動在內,而「行業標準分類」即用於規範生產場所單
位經濟活動分類之標準;為使從事相同經濟活動者歸屬同一業別,並使
統計編製結果得以歸納比較、分析,因此,聯合國及各主要國家均訂有
行業標準分類,以作為經濟活動分類之標準...."
就是說你在要比較時要怎麼把經濟活動歸屬成一個類別來比較
而人家上一篇提的是 ISCO 則是職業標準分類,強調技術層次,並把技術
層次依所接受的教育或訓練區分層級
"國際職業標準分類(ISCO-88)
ISCO-88主要以從事的工作種類及所需具備的技術作為分類的基礎,其中技術
可分成以下兩個層面,首先是工作及職務的複雜層面,如所需的知識及經驗
等,即所謂技術層次(Skill Level)。另一層面則是依所需的知識領域,按
工作使用之工具、機器、原料,以及生產的物品及提供勞務的種類來區分,
即所謂專業技術(Skill Specialization)"
以上""內資料摘自
聯合國及主要國家統計標準分類之發展 - 中華民國統計資訊網
: 代碼8703居住型老人照顧服務業
: 屬於 Q 分類 醫療保健及社會服務業
: 並不是最低階的工作喔
: 不然告訴我醫生是低階工作嗎?
: 有問題可以問以毛治國的毛治國
因為你看不懂人家分類的意義不是人家分類有問題
因為這個分類不是職業技術分類是"行業"分類
所以 醫療保健及社會服務業 分類裡面有醫生、有看護並沒有問題
但不代表他們是"同層級技術"的"職業"
: ※ 引述《todao (心裡有數)》之銘言:
: : 台灣的醫院及居家看護這個職業,在《國際職業標準分類(ISCO-08)》中,代碼是5321到5
: : 322,這不是中階技術人力,這是基層技術人力。
: : ILO(國際勞工組織,屬於聯合國勞工事務專門機構)官網說明下載(英文版):
: : https://tinyurl.com/y99us5zx
: : 在這份文件中,職業代碼是3開頭的,才是中階技術人員。
: : 台灣也有參考ISCO-08來修訂我國的職業標準分類,一樣,職業代碼3開頭的是中階技術人
: : 力,官網快速查詢(非下載):
: : https://tinyurl.com/y9ql2usf
: : 台灣若真有長期引進基層技術人力(如看護)的需求,其實可以開放社會討論利弊。
: : 但就事論事,看護確實不是中階技術人力,不知為何新聞會這樣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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