貌美西施遭下藥無套輪姦 泣訴「月經來竟也不放過」
社會中心/桃園報導
一名陳姓檳榔攤業者,2015年時5月時,相約曾姓、吳姓友人與店內的檳榔西施小美(化
名)一同到汽車旅館開包廂歡唱,眾人見她長相標緻、身材火辣,竟在飲料內摻入迷藥將
她迷昏,不顧女子月事來,仍將她衣服脫光輪姦得逞;小美事後詢問陳男多少人侵害她時
,陳男還笑著回答「不多,3個而已」,讓她憤而對3人提告性侵;法院判陳男等人7年至
10年不等徒刑,民事部分則須共同賠償180萬元。
據悉,陳男找來曾男、吳男等朋友,並找來小美下班後一同到汽車旅館開包廂,還打電話
訂購毒品咖啡包,邊唱歌邊嗑藥助興,而眾人見她身材火辣,長相貌美,便趁機在她的可
樂中動手腳,下了迷藥,小美喝下後,立刻覺得視線模糊、頭暈、手腳無力,自行走到後
方床上休息時,就感覺到很多隻手在摸她,自己的雙手雙腳更被人壓住,左右兩邊還各躺
了名男子。
小美證稱,當時感覺到被他們用下體塞嘴,下體也遭侵入,直到清晨慢慢恢復意識時,又
發現陳男壓在她身上,想將他推開,卻沒力氣,就被對方無套插入得逞。
小美泣訴,當時自己月經來,竟還遭對方設計,事後問陳男「到底多少人侵害我?」陳男
還笑著回答「不多,只有3個而已」讓她感到極度受辱,在親友陪同下驗傷、提告並求償
720萬元。
陳男辯稱與小美性交是你情我願,而且她對於性侵過程說詞反覆,事後她還繼續回去上班
,期間曾、吳2人也在一旁,但她卻沒立刻跑去求救,顯然不合理,並認為她所請求的精
神撫慰金過高。
而小美的家人則表示,遭侵犯後西施常出現情緒不穩的狀況,個性大變,甚至還會搥牆、
割腕,嚎啕大哭說「活在這世上沒意義」等語,必須到精神科就診。
而法官審理時,不採信陳男等人說法,認為他們下藥性侵行為卑劣,更不曾向女子道歉,
也沒有提出任何金錢賠償,依2人以上共同以藥劑強制性交罪各判陳、曾及吳,10年、7年
8個月及7年6個月徒刑,另得共同賠償180萬元。
http://www.setn.com/News.aspx?NewsID=382404 (三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