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到職一個半月才告知懷孕 老闆問「還要留

作者: lucifax (虎爺:犬科動物給我滾開)   2018-05-23 07:47:34
其實最好的方式就是產假時資遣
但產假結束時若婦女有意願回來工作
前往勞工局登記為懷孕資遣
公司需無條件接受並延續其年資
這樣老闆可以再找人
同事不會缺人哀哀叫
婦女也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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