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蘋果日報
【法庭影相】中國女庭內拍照 向官稱:我喜歡拍照便拍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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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內疑再有中國人拍照!佔旺藐視法庭案件今於高院續審,其間有中國女子在庭內拍照,法官陳慶偉要求女子上前解釋時,女子直言:「我喜歡拍照便拍照,我喜歡的話可以與你(法官)合照!」陳官明言不是小事,是大件事,押後至下午4時半處理,其間充公女子手機,亦不准她離開香港。
女子向法官自稱是持有香港身份證的中國人,不是香港永久居民,並拒絕直接回答陳官到底她有否拍照,僅多次重複這是公開法庭,容許公眾聽審,形容這只是一件小事。
其實過去3個月,已有三名內地人疑在旺角騷亂案拍攝。(詳情見另文ttps://bit.ly/2ID9aBL
陳官嚴肅表示這絕非小事:「這是一件大事!已經多次有人在法庭內拍照,甚至拍攝陪審團!現時我們都不知你拍了甚麼!」又表明她有權聽審,但重申法庭內不可拍照。女子及後表示要請律師抗辯,陳官遂押後案件至下午4時半處理,明言若她屆時不現身,會出拘捕令,唐即稱她定必按時回庭。
涉案女子姓唐,全程用帶有口音的英語與法官對談,法庭翻譯一度詢問她是否講普通話,並主動表示她可以講普通話。惟唐女士堅持講英文,稱可讓整個法庭都聽得懂她在說甚麼。其間陳官一度叫法庭翻譯員「speak up(大聲點)」,但唐卻搶閘用英語向翻譯員說「法官叫你stand up(站起來)」,公眾席人士聞言即竊笑。
today is public hearing day
唐自稱是法律人員,居於香格里拉酒店,指香港法律賦予她保持緘默的權利,並指如法官提出指控便應由警察提出,又詢問到底是誰指她影相。陳官表示誰人投訴並非重點,多番問唐有否拍照,惟唐僅回應「today is public hearing day(今天是公開審訊的日子)」。其間陳官要求唐交出手機,遭唐拒絕,並反駁現時是陳官要求觀看其手機,便應由法庭職員自己拿取手機。最終法庭書記於庭內拿取唐手機交予陳官,但陳官未有即場檢查。
其間唐多番表示今次只是小事,惟陳官強調這是大事,重申庭內不准拍照。唐不滿陳官將之前有人偷拍陪審團的情況套落她身上,強調這不是她的情況,批評陳官早有判斷,又要求請律師。陳官一度表示要將唐收押,但最後容許她聘請律師,有關案件下午4時半再訊。
法例訂明法庭內不可拍照,否則可被控藐視法庭。(詳見另文ttps://bit.ly/2ID9aBL )
唐聞言即稱「我從沒機會與法官說話,多謝你給了我這個機會」,又指陳官充公其手機令她難找律師,笑言如果庭內大律師樂意,可以助她一把。資深大律師潘熙即指「我們是證人,不可為你辯護」,陳官亦笑稱「大家都搖頭」。
司法機構其後報警求助,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亦到場調查,並登記了唐的身份證明文件。
【案件編號:HCMP 2917、2918、2925、2929、293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