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deann (古美門上身)
2018-05-30 11:26:47槍決死刑犯當然不能解決社會問題
但判了死刑定讞你身為法務部長不簽署執行令這才是更大的問題
國家的運作都是依靠法治在運行 不是個人意志在恣意決定
今天經過司法體系三級三審定讞的判決 你身為執行機關卻不執行 視法為何物?
你認為這群死刑犯不該死 那你去請總統大赦或特赦阿 依照法律程序來啊
台灣就是因為這種有法不遵的風氣 行政機關恣意妄為 視法律為無物
人民怎會守法 尊重國家的法律秩序 法治只是國家秩序最基礎的一環
身為最高行政法治機關首長 連這點都做不到 遑論要人民守法
有種你就修法廢除死刑或是請總統大赦特赦 這才是你法務部長該做的
而不是壓著死刑執行令 在那邊浪費納稅人的金錢 跟 死刑受刑人的時間
要不要廢死 我都沒意見 但依法該怎麼樣做 就請怎麼樣做
不要讓法律變成 你政客遂行私慾的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