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大,你標題跟內容都誤導
首先,關於律師錄取人數,這幾年,似乎沒有任何一年是錄取超過1000人
第二,網路上有考選部內部資料,
由於律師考試,老師給分極低,這幾十年上榜的律師,
大部分都達不到4科400分的標準
預估採400分新制的話,錄取人數不只少300-400人
而是錄取人數,至少會少了500人
第三,立法院決議只是自爽用,對考選部沒有拘束力
考選部也沒說暫緩實施新制,
所以原po標題跟內容都是誤會
※ 引述《wertabcmk (學店魯宅)》之銘言:
: 從民國100年到106年間
: 每年律師錄取人數將近1000人
: 考選部及律師公會為了控管律師錄取人數
: 去年決議律師考試將改採及格制
: 預估107年律師錄取人數將下滑至300-400人
: 但剛才立法院同意黃國昌、吳志揚立委的提案,決議暫緩考選部的提案
: 在眾多法律系學生及法律系教授的努力下
: 律師考試將回復為一年錄取1000人
: 人人有律師牌的大律師時代再度來臨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