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見義勇為!騎士自撞沒心跳 熱心學生幫CP

作者: ReDmango (愛戰暱稱的哪個白癡)   2018-06-02 14:50:33
※ 引述《kzlivetune (只是個優質粉絲)》之銘言:
: 不知道底下鄉民是反串還是認真
: 緊急狀況救人現在是免責的
: 看到有人需要幫助拜託不要怕
: 不會被告 也不會被罰
: 未取得合法醫師資格,擅自執行醫療業務者,處六個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
: 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三十萬元以上一百五十萬元以下罰金,其所使用之藥
: 械沒收之。但合於下列情形之一者,不罰:
: 一、在中央主管機關認可之醫療機構,於醫師指導下實習之醫學院、校學
: 生或畢業生。
: 二、在醫療機構於醫師指示下之護理人員、助產人員或其他醫事人員。
: 三、合於第十一條第一項但書規定。
: 四、臨時施行急救。
: 大家一起來救人喔啾咪
:
作者: rr78 (rr78)   2018-06-02 14:52:00
真的 到時候人家反咬你一口 還是默默離開 連報警都不要打
作者: torahiko (虎彥)   2018-06-02 14:53:00
真的 一報警:你是不是心虛想脫罪才故意報警裝無辜?
作者: Zeelandia (pectoralis)   2018-06-02 14:57:00
緊急醫療救護法 14-2救護人員以外之人,為免除他人生命之急迫危險,使用緊急救護設備或施予急救措施者,適用民法、刑法緊急避難免責之規定。救護人員於非值勤期間,前項規定亦適用之。
作者: chivalry70 (火鍋)   2018-06-02 14:59:00
法律歸法律民事還是要賠的
作者: ThreekRoger (3kRoger)   2018-06-02 14:59:00
每年很多嗎
作者: Zeelandia (pectoralis)   2018-06-02 15:00:00
只有醫療救護人員於執勤期間執行業務才會有後續責任看字好嗎 適用民法刑法緊急避難可以免責民法刑法都免責了還可以告什麼
作者: XDDDDXDDXDXD (XD)   2018-06-02 15:02:00
免責又不代表不能告 會不會起訴而已
作者: Zeelandia (pectoralis)   2018-06-02 15:04:00
的確可以告啊不過99.99%檢察官不予受理民事庭也根本不會起訴 直接駁回了
作者: nolovemore (東方朔月)   2018-06-02 15:41:00
但 重點是 出事後的家屬方並不認為你是救助方 而會咬你是肇事方呀 然後你得想辦法舉證不是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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