魯叔3次上法庭告人
每次!! 每次!!
法官/法院都在幫犯罪者
法官都在講幹話
例如:
1.法官和調解員幫殺和解價 犯罪者整場惦惦 法院主動幫加害者爭取權益 (毀損 竊占
2.證據確鑿的情況下 犯罪者硬不認罪 法官當庭寧花5分鐘解釋給犯罪者聽
如果不認罪 在這麼充足的證據下 會判XX有期徒刑 認罪會判較輕唷 你好好考慮
犯罪者:喔喔喔!! 那我認罪!!
3.法官:請你們和解啦 我保證他不會再犯了
被告!! 你願意保證下次不會再犯了嗎?
被告:我願意!
魯叔:案發至今不聞不問 連調解都嗆聲給法院判不願和解 現在演戲演給誰看?
法官:喔喔! 我了解 原告不願意和解!! (幹拎娘!!
為啥法官要替犯罪者背書
制度上出了啥問題??
有八卦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