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小燈泡父親當庭哽咽道出女兒遇害800天的

作者: citywall (轉角處的驚嘆號!!)   2018-06-05 15:22:19
小燈泡爸爸的陳述真是讓人看得沈痛悲傷
廢死中有一派是認為社會之所以出現精障無差別殺人, 是社會病了,
因此要醫治的是社會, 所以要去了解加害人的身世背景,
以便改善社會, 防止再犯,
edit: 感謝推文的提醒, 我寫太快, 我是想說, 改善社會確實很重要,
但某一派廢死用各種理由免死, 強調成因是社會而不是兇手, 是其中一種辯護方式
但這真是太理想,
家裡出現蟑螂, 第一直覺也是趕快打死, 永久隔離, 你的邏輯是先去問他為何而來?
再看廢死最推崇的北歐, 無死刑夠人權, 夠公平正義了吧
還有不工作領社會金的福利喔, 但還是會出殺人魔啊
也就是人要變神經病, 誰也沒辦法管到最後一哩路,
那你做了半天社會研究, 這還是無解的事啊
結果放出一堆假釋再犯的殺人狂, 真不如一顆子彈就永久隔離省錢
有人說死刑太容易, 也無法達到遏阻效果,
而又有一派說又不希望執行者心裡有陰影, 也變成加害者
其實真的可以利用最新的機器人/人工智慧執行鞭刑, 連續三年, 刑滿自行服藥毒死
這樣夠有遏阻作用了吧? 也沒有陰影了吧?
作者: ssw0929 (快速直球)   2018-06-05 15:24:00
廢死真的是把事情都想的太美好
作者: lats (累死)   2018-06-05 15:25:00
再怎麼乾淨的家,都會有蟑螂,你該做的就是打死他
作者: ssw0929 (快速直球)   2018-06-05 15:25:00
一堆偏鄉地區小孩營養午餐都吃不好,還花錢養殺人犯觀察
作者: WizZ (革命家的老二特別浪漫)   2018-06-05 15:26:00
我家沒蟑螂 但是如果出現就只有死路一條
作者: qaz223gy (亞阿相界)   2018-06-05 15:26:00
不去打死蟑螂 而是讓他一直生蟑螂出來
作者: kinki999 (QQk(廢文被劣文中))   2018-06-05 15:26:00
我是覺得齁,人類生死都是減低地球的負擔~ 壞人就別護
作者: molle   2018-06-05 15:27:00
要醫治社會這點應該和死刑廢死無關吧 很多支持死刑的也認為醫治社會非常重要 家裡出現蟑螂除了要不要打死之外 正常人會去想是不是有哪裡太髒了好好檢視清理一番 本來就二回事
作者: webster1112 (webster)   2018-06-05 15:28:00
培養偏鄉小孩成殺人犯 他們就有營養午餐吃加早晚餐
作者: WizZ (革命家的老二特別浪漫)   2018-06-05 15:28:00
努力打掃 積極投藥 跟看到蟑螂得打死 並行不悖
作者: molle   2018-06-05 15:28:00
廢死派的理由很多 還有一個是"國家示範用殺人的手段解決問
作者: WizZ (革命家的老二特別浪漫)   2018-06-05 15:29:00
廢死永遠無法面對一個國家殺人問題:戰爭
作者: molle   2018-06-05 15:29:00
今天我們覺得會殺人的人是問題 那若是有人覺得"女生不愛我
作者: Mohism (墨者)   2018-06-05 15:30:00
死刑不能解決問題 但能解決有問題的人
作者: molle   2018-06-05 15:30:00
以上只是我對那個論點的說明 我還沒決定要不要同意
作者: Mohism (墨者)   2018-06-05 15:31:00
雖然這句很嘴砲很幹話 但也很事實...說實在的 現在科技越來越進步 取證越來越方便誤判越來越低
作者: WizZ (革命家的老二特別浪漫)   2018-06-05 15:31:00
刑罰的功能本來就是DEBUG 維持社會系統正常運作你明知道是BUG 幹嘛讓他在那裏變成系統風險
作者: Mohism (墨者)   2018-06-05 15:32:00
死刑唯一擔心的誤判根本不再是問題 現在法院都在環繞是否
作者: molle   2018-06-05 15:32:00
只是每個人眼中的bug都不一樣而已 不知道哪天我們也會成為別人眼中的bug
作者: WizZ (革命家的老二特別浪漫)   2018-06-05 15:32:00
廢死三階論就是 1.誤判 2.精神病 3.國家不能殺人BUG透過社會定義 至少可以用法律規範出基本的形狀
作者: Mohism (墨者)   2018-06-05 15:33:00
國家不能殺人 但可以殺外國人 所以伊拉克 利比亞人都被殺
作者: webster1112 (webster)   2018-06-05 15:34:00
廢死是建立在錯誤假設生命無價 真相是兇殘才是無極限
作者: WizZ (革命家的老二特別浪漫)   2018-06-05 15:34:00
本來還有第四階:上帝審判論 但是太丟臉沒人講了現在
作者: Mohism (墨者)   2018-06-05 15:36:00
其實 台灣法學界現在極端到有點變態 刑事訴訟越來越保護
作者: molle   2018-06-05 15:41:00
認為社會不公或不信任立法者的人 應該是沒在理社會法律定義
作者: Mohism (墨者)   2018-06-05 15:43:00
犯人的人權 但從沒考慮和保護被害人家屬的權利
作者: molle   2018-06-05 15:47:00
刑事訴訟法保護的應該是"被告"的人權
作者: Sevorlaga (【斯佛拉加】。)   2018-06-05 15:47:00
廢死永遠無法面對一個國家殺人問題:戰爭
作者: WizZ (革命家的老二特別浪漫)   2018-06-05 15:48:00
不信任的人我都建議他搬去無人島
作者: molle   2018-06-05 15:48:00
那這裡就很多了喔
作者: Mohism (墨者)   2018-06-05 15:51:00
刑事訴訟法為何不保護"原告"及"被害人"的人權?
作者: jojojen (JJJ)   2018-06-05 15:54:00
樓上因為那是刑法保護的啊 你乾脆問商事法怎麼不保護算了
作者: kilof (KiLoF)   2018-06-05 15:59:00
刑事訴訟法本來就是限制國家用的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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