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et008310 (李察吉爾豬仔)》之銘言:
: 1.媒體來源:
: ※ 例如蘋果日報、奇摩新聞
: 自由
(全文吃光光)
其實廢死、反廢死根本吵不完,就算把各自最精闢的理論搬出來辯論個百日千夜,雙方支
持者依然不會有共識的啦。
現在判死不判死,看的也不是用什麼手法殺人以及兇殘程度,就看法官是哪派、家屬原諒
不原諒、還有兇手有無悔意,這三個元素根本鳥到爆。
兇手跟法官的方面就不談了,如果我哪天被砍死了,怎麼會由家屬繼承我的精神呢?萬一
我的信念是廢死,而家屬非常氣憤堅持判死;又或是我覺得死的冤屈,家屬卻收錢和解並
原諒。
這個問題經過我不斷的著墨,終於想到最好的解決方法,那就是讓死者去判決刑罰。每個
人生前都去法院登記,如果自己被殺死,那兇手要槍決還是終生監禁。
這樣廢死跟反廢死並存,不用有事件發生就在那邊吵翻天,大家都happ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