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認為這種文 司法系統(法官、檢察官的司法系統) 帶風向帶得很好
都不會讓人民懷疑到 法官、檢察官
以至於不會進一步去檢討到 法官、檢察官
當初是誰讓父子以500萬元交保的? 不就是法官嗎? 不然還會有誰?
出事了,跑掉一個,才讓假釋金提高到一億元台幣,也是法官的決定呀
那你法官當初怎麼就不用一億元的金額做交保?? 你腦子當時裝啥?
還有這案子,高雄地檢查到官員,就追查不下去了。只起訴了不具官員身分的。
這案子超有鬼,而且水很深。
現在可好,帶風向抓基層員警出來懲處就當作完事。
台灣司法,整個爛根
今天聽說有前檢察官,退下來當律師,連算術都算不好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