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裡在桃園區這邊,最近有個汙水處理公司受政府委託,說我們這一區要做
污水下水道工程計畫。
我們家施工說是要從化糞池挖一個管道接出來,化糞池在我家一樓後院,要一路
挖過廚房,餐廳,客廳,前院,沿途拆掉的磁磚如果不提供的話,做完就只用水泥
填平。
然後我家就打電話給建商,問說當初汙水怎麼處理的,他說他有做一條管子集中,
應該可以接那條水管就好了,而化糞池也不會汙染到外面,滿了請人來抽水肥就好了
(同一建案有人抽過了)。
結果公司代表跟我家說不行,他說他們的目標就是消除各家的化糞池,說現在法律上
就是家裡不能有化糞池,然後說這個工程其中一目的就是確保我們家化糞池無法繼續
使用???
上網查了一下有問題的都是不蓋化糞池,或是化糞池汙染到外面,有沒有人清楚這件事,
家裡有化糞池違法????現在是甚麼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