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重懷疑這篇根本就是記者寫來帶風向的吧
※ 引述《caeasonfb (eason)》之銘言:
: 東森新聞
: 15歲少女哭求「月經來」仍遭內射懷孕 結果DNA還他清白
: 社會中心/新竹報導
: 新竹一名少女小潔(化名,15歲)指控遭高姓男子(23歲)性侵後懷孕,並索討生活費、
: 營養費、生產費及扶養費等費用,但對方事後避不見面,因此怒告上法院。不過新竹地院
: 審理後發現,小潔肚中胎兒的生父並非高男,而是另名徐姓男子,加上性交後兩人對話訊
: 息中仍有「愛你啊、老公我愛你」等紀錄,因此認定雙方為合意性交,判高男無罪。
刑法227條
對於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六歲之男女為性交者,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都上到法院 你說法院會判無罪????
這是污辱大眾智商還是汙衊法官瀆職??
: 判決書指出,2016年8月27日凌晨高姓男子要求小潔做他女友,否則就不幫忙處理修車費
: 的事情,並於回程時將車子停放在某處巷子,扯下少女內褲、跨坐身上後性侵得逞1次;
: 後來又以「如果我不出去就要帶30幾個小鬼來鬧」的理由,強迫小潔出門,再帶到千禧園
: 汽車旅館性侵得逞。
: 小潔表示,第一次被性侵的過程中,有推開2次,但害怕遭對方毆打,因此不敢大叫;同
: 年9月3日被帶到汽旅時,為了不被侵犯身體,「我騙他月經來。」但被識破,遭強壓床上
: 、脫褲性侵;事後發現自己懷孕了,數次向高男索討生活費、營養費、生產費及扶養費等
: 費用都未果,對方甚至避不見面。法庭上她不斷強調,因對方小弟很多,擔心家人受害才
: 被迫交往。
: 高姓男子表示,曾於臉書詢問少女「你要多少錢、也得等我知道孩子是誰的,這是尊重」
: ,被對方以「你確實有做這件事也不只一次且有內射」等理由數次索取相關費用。停經與
: 發生關係的時間兜不上,他懷疑自己遭騙,因此之後選擇不搭理小潔。
: 法官審理後認為,案發後雙方仍相約、接送出門,且對話訊息中有「老公等等派人接妳、
: 我在等你」、「我好累、哈哈、腳酸、愛你」、「愛你啊、老公我愛你」等親密字句,若
: 真受到威脅,該互動模式是不合常理的,因此認定雙方為合意性交,判高男無罪。
: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180610/1187786.htm
這記者程度差到連法條都不願意看
以為年紀寫小一點就比較聳動
把原始新聞點開
連張訊息圖都不願意放
放那啥小示意圖???
不過看完原文的推文
發現的確很多人的智商堪慮
也難怪記者那麼愛假造新聞
隨便寫一篇就高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