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一年裡面被法院判刑兩次定讞
又被八卦板眾多鄉民罷免的版主呢!!!
呵呵
來看看你到處亂講話被法院的判刑記錄吧!!
【裁判字號】 104,易,704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刑事判決 104年度易字第704號
公 訴 人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
被 告 黃明龍
上列被告因誹謗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103年度偵字第00000
號),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黃明龍犯散布文字誹謗罪,處拘役伍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
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刑事判決 104年度易字第704號
公 訴 人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
被 告 黃明龍 男 29歲(民國00年0月00日生)
身分證統一編號:Z000000000號
住高雄市○○區○○○路0000巷00號
居臺北市○○區○○路00巷00號
上列被告因誹謗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103年度偵字第00000
號),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黃明龍犯散布文字誹謗罪,處拘役伍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
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事 實
一、黃明龍於民國103年9月11日15時49分許,基於意圖散布於眾
之誹謗犯意,在其位於臺北市○○區○○路00巷00號租屋處
,透過電腦設備連結網際網路,以帳號「staff23」於PPT網
請看看這一句.......staff23 ptt帳號!!!!
站中Militarylife 看板上撰寫標題為「[爆卦]軍備局205廠
經傳欠薪」文章,內容載有「國防部軍備生產製造中心第20
5廠光復營區(原為第203廠)....負責該項業務承辦人顏妙
樺上士....該單位屬於上下班單位,更查出該顏姓上士涉嫌
替該廠內某志願役女兵竄改出勤紀錄,偽造該女兵無上下班
出勤遲到紀錄,替該女兵掩蓋遲到情事....有人有空幫忙轉
一下....記者要抄請便」等文字,供不特定人瀏覽,而不實
傳述足以毀損顏妙樺名譽之事。
二、案經顏妙樺訴由高雄市政府警察局仁武分局移送臺灣高雄地
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偵查起訴。
105年被高雄地方法院判刑拘役50天,罰五萬塊
【裁判字號】 106,上易,4
【裁判日期】 1060523
【裁判案由】 誹謗
【裁判全文】
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刑事判決 106年度上易字第4號
上 訴 人
即 被 告 黃明龍
上列上訴人因誹謗案件,不服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04 年度易字第
704 號,中華民國105 年11月8 日第一審判決(起訴案號:臺灣
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103 年度偵字第25316 號),提起上訴,本
院判決如下:
主 文
上訴駁回。
106年被高雄高等法院上訴駁回有罪定讞
【裁判字號】 106,易,277
【裁判日期】 1060707
【裁判案由】 妨害名譽等
【裁判全文】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刑事判決 106年度易字第277號
公 訴 人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
被 告 黃明龍
上列被告因妨害名譽等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105 年度偵字
第30453 號),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黃明龍犯煽惑他人犯罪罪,處拘役伍拾伍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
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06年被新北地方法院判刑55天拘役,被罰5萬五
【裁判字號】 106,上易,1946
【裁判日期】 1061129
【裁判案由】 妨害秩序等
【裁判全文】
臺灣高等法院刑事判決 106年度上易字第1946號
上 訴 人
即 被 告 黃明龍
上列上訴人因妨害秩序等案件,不服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06年度
易字第277號,中華民國106年7月7日第一審判決(起訴案號:臺
灣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105年度偵字第30453號),提起上訴,本
院判決如下:
主 文
原判決撤銷。
黃明龍公然侮辱人,處拘役貳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
元折算壹日。
事 實
高等法院駁回上訴,106年被判有罪定讞
這件對方還有在民事庭補刀
民事還要賠兩萬喔!!
【裁判字號】 101,交聲,493
【裁判日期】 1010629
【裁判案由】 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聲明異議
【裁判全文】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交通事件裁定
101年度交聲字第493號
原處分機關 臺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
異 議 人 黃明龍
即受處分人
上列異議人即受處分人因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案件,對於
臺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於中華民國101 年5 月8 日所為之處分(
原處分案號:北市裁催字第裁22-AEY493217號)聲明異議,本院
裁定如下:
主 文
原處分撤銷。
黃明龍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經測試檢定酒精濃度超過規定標準
,應吊扣普通重型機車駕駛執照壹年及接受道路交通安全講習。
這是酒駕的紀錄
哇塞竟然品性差到不管用路人的死活酒駕耶 !!!
以上
這種人也有臉繼續出來選八卦版版主???
嘴巴不乾淨
行為也有問題
到處犯法到處被法院判刑
恩 !!!!
聽說還會隨便禁言鄉民
這種人......呵呵呵
聽說後續還繼續被鄉民告又要被判刑多增添前科囉!!!!
而且是不只有被一位八卦版的鄉民告喔
超強der~
※ 引述《staff23 (筆名蘇溫永(星星送行者))》之銘言:
: 參選資格
: 《ID暱稱》staff23 (筆名蘇溫永(星星送行者))《經濟狀況》小康
: 《登入次數》3046 次 (同天內只計一次) 《有效文章》1964 篇 (退:0)
: 《目前動態》發表參選文 《私人信箱》最近無新信件
: 《上次上站》06/14/2018 07:36:05 Thu 《上次故鄉》111.243.194.61
: 《 五子棋 》 0 勝 0 敗 0 和 《象棋戰績》 0 勝 0 敗
: 1.參選理由、參選期望
: 看到八卦板被政治節目批評的一無是處,心理不是很舒服,我就來選了,而且大師的回歸,
: 還是需要有人處理。
: 期望八卦板每個人都稍為克制一下自己的發言,彼此的空間就會更大。
:
: 2.競選政見
: 一、
: 重修所有板規,比照中央法規立法系統,改以抽屜式條列,草案完成後,如有不同意見,連
: 同不同意見並陳,交付八卦板板友公投。
: 二、
: 增訂復古分類「論卦」,規範如下:
: a.名詞定義
: 「論卦」對於想表達之人事物,能言之有物,並取得多數人認同或反對。
: 「爆文」文章列表中在標題前顯示紅色爆字或文章內推文數減噓文數大於80。
: 「XX」文章列表中在標題前顯示灰色XX或文章內噓文數減推文數小於負80。
: b.論卦文一日僅限一篇,不受單日文章總量限制,論卦文超貼文章退回,並準用超貼罰則。
: c.論卦文發表後,板主或小板主應協助將該文章收錄於精華區,引發優秀之系列文亦同。
: d.論卦文如果一天內沒有達到爆文或XX,該文章退文,不予收錄精華區。
: e.論卦文如果以發錢、分身推噓文等不正當的方法達到爆文或XX,該文章退文並水桶一年
: ,無法退文者,水桶增加六個月,不予收錄精華區,已收錄者取消收錄。
: f.論卦文如經證實有不實之情事或濫用,水桶二年。
: 三、
: 調整「FB」分類選項為「社群」,凡舉臉書、推特、IG等新興社群媒體,皆可以用分類
: 發表。
: 四、
: 發錢文單篇發錢未滿10000P幣,統一退文,惟尋人、尋紀錄影像者例外。
: 五、
: 修訂八卦板不受歡迎使用者條款
: 六、
: 本人承諾擔任板主期間不會接受或擔任任何政黨之黨職、或以板主身分為政黨活動,亦不會
: 參加本次政治選舉為候選人。
: 七、
: 上任後邀請檢舉機以及公開徵求小板主。
: 2.預計採用的管理方式
: 上線就要先看板主在不在,不夠優、不夠廢的文章,板主就在你身邊。
: 刪刪、退退、桶桶、開大絕不受歡迎。
: 3.每週可以管理看板的時間
:
: 每天都會在,你不會知道板主什麼時候會出現。
: 通常一天會有兩三個小時沒問題。
: 4.其他補充,如認為自己適合擔任板主的優勢
: 本人與蘇温永現在在法院還有很多訴訟,基本上不怕跑法院。
: 本人真實身分有蘇温永等板友未經本人同意揭露過,不用擔心鍵盤上的是誰。
: 本人曾創下多個第一次,也擔任過板主,具有一定基礎管板能力。
: 經歷
: 2016.11~2017.05八卦板主
: 政績
: a.經歷過米國大選八卦板6萬多在板人數洗禮,具有一定抗壓性。
: b.過年展望文耍廢到大家受不了。
: c.因2017年228輔大蔣公砍頭事件,力抗對方不實的主張"警察需有公文才能進入校園"乙事
: ,直接在八卦板刪文,被抹黑侵犯言論自由。
: 結果
: 輔大未提告毀損,輔大砍頭事件妨礙公務不起訴,導致八田與一銅像等歷史文物被毀,催生
: 調整原有原則,政府訂立"警察人員進入校園執法相關機制",該機制卻也造成統促黨台大學
: 生被傷害案,警方被拒絕進入校園,事後遭記過情事;2018年輔大砍頭事件相關人前往慈湖
: 潑漆,剛好被在下提出有246、247的問題,同年四月被桃園地檢起訴,現在訴訟中。
: d.首創八卦板不受歡迎使用者,宣告兩位使用者,一位是對他人發民刑事和解通知,一位是
: 當時長期在板上發表南韓或兩韓要有嚴重區域衝突產生。
: 結果
: 不受歡迎使用者被撤銷
: 對他人發民刑事和解通知的板友後來不實汙衊本人為其個人遭遇的共犯以及警察洩露個資給
: 本人等語,還沒空去海山分局告他。八卦板不應該在那邊民刑事和解通知,要告就要告到底
: 另外一位,文金會、習金會、川金會都才剛結束沒多久,現況就是結果,不用我多說了。
: e.身體不舒服挨了一刀,有心無力難管房思琪事件,只有處理了一小部分事情
: 結果
: 跟著世界潮流走#ME TOO引人重視。
: f.後來我就被罷免下台了,爽。
: staff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