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曖昧簡訊每天15次 「精神外遇」男同事判

作者: pkuguy (愛看電影、韓劇的小態)   2018-06-16 14:39:17
曖昧簡訊每天15次 「精神外遇」男同事判賠5萬元
https://tw.news.appledaily.com/local/realtime/20180616/1374480/
劉女與張男在同一間公司任職,劉女明知張男有家室,仍每天以手機傳簡訊或通話15次以
上,2人過從甚密,遭張男的陳姓妻子發現,認定劉女破壞夫妻感情,一怒之下告上法院
,並向劉女求償20萬元,基隆地方法院認為,劉女已經明顯干擾劉男家庭生活,屬於婚姻
外的不正常男女交往,劉女已構成侵害配偶權利的侵權行為,因此判劉女要賠償5萬元給
陳女。
據了解,陳女在104年11月間,發現丈夫張男終日手機不離身,手機還設定密碼,不讓任
何人碰觸或觀看,直到105年2月,陳女在偶然一次機會發現手機裡的聊天內容「我的肩膀
不會再讓妳靠第2次」等曖昧語句,劉女甚至還傳「我要再給我男友1次機會,因為這樣對
你,對我,對你老婆,對我男友,是最好的決定」。陳女在事後,向電信公司調出通聯紀
錄,發現丈夫與劉女互傳簡訊或通話,每天至少15次以上,連在凌晨時段都在通話。
不過,劉女向法官表示,與張男是公司同事,兩人互相連絡是因為手機遊戲,因遊戲需要
討論或是互贈寶物,絕對沒有逾越本分,手機裡的聊天內容都是擷取,並不能代表甚麼。
不過,法官認為2人已屬婚外情,也就是精神外遇,仍然判劉女須賠償5萬元給陳女。(突
發中心戴之聖/基隆報導)
來源:蘋果日報
作者: kuo1102 (別來無恙)   2017-06-16 14:39:00
五樓只能和狗精神外遇
作者: dicfishfish (DD)   2018-06-16 14:40:00
多重性伴侶=>馬英九 金溥聰 巧克力 周美青<=多重性
作者: shamus0309 (團團-LoveKotori)   2018-06-16 14:40:00
作者: saskuran (beyourguard)   2018-06-16 14:40:00
超冒險蓋
作者: Silent (邊緣魯宅)   2018-06-16 14:40:00
越想
作者: alfonsosoria (我是鄉民)   2018-06-16 14:40:00
作者: yuugen2 (馬英丸)   2018-06-16 14:41:00
法官這時候又重判了?
作者: e34l892   2018-06-16 14:41:00
原來精神外遇也可以判 第一次知道
作者: AnnaOuO (AnnaOuO)   2018-06-16 14:42:00
重判5萬xD? 至少判500萬吧
作者: KCKCLIN (新的開始)   2018-06-16 14:42:00
XD
作者: end56 (終結56)   2018-06-16 14:45:00
台灣法官的腦袋有洞嗎 這種又重判了
作者: tetani (喵喵)   2018-06-16 14:48:00
一起脫光躺在床上 沒拍到插入的不算外遇無罪這個只是傳簡訊就算外遇 到底有沒有一個標準啊?
作者: IHD (終於要等到時空變異了嗎?)   2018-06-16 14:50:00
標準? 問自由心證啊
作者: zenan321 (Ryan)   2018-06-16 14:54:00
這法官太扯...
作者: funkD (放可)   2018-06-16 15:05:00
靠北喔 聊遊戲也能被罰 脫光在床上又不算
作者: scum5566 (你好宅)   2018-06-16 15:05:00
GG沒督進穴也有事 幹
作者: tony3366211 (00)   2018-06-16 15:11:00
作者: job5786 (用好事情做好心情)   2018-06-16 15:14:00
一個民事一個刑事 刑事要插入才算 懂?因為通姦的姦實務認為是性器交合的意思
作者: Windk610i   2018-06-16 15:58:00
樓上你那個太難了 先教他們分清楚檢察官跟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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