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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女被丟包 姊男友好心收留她反挨告
台北市一名女子喝醉被友人丟包路旁,她請姊姊的吳姓男友前往幫忙
沒想到這忙一幫竟然出事了
女子指控吳男趁她酒醉不醒人事時,帶她到住處性侵
還將「白白的東西」射到她的手上,涉犯乘機性交罪
但因女子沒去醫院驗傷,也未留下「白白的東西」當證據
台北地檢署認定吳男罪證不足,昨將他不起訴。
2015年10月間
一名年輕女子與友人到夜店狂歡,直到隔天清晨,女子醉到不醒人事
等到醒來發現自己被友人丟包在路旁,身上又沒錢可攔搭計程車回家
突然想到姊姊的吳姓男友住附近,便打電話向吳男求救
隨後搭計程車到吳男家,請他幫忙付車資。
事後女子指控,當天她抵達吳男住處時,她仍然醉得很厲害
她躺在床上時,感覺到吳男在脫她的褲子,還碰觸她的私密處
甚至還感覺到被吳男淫辱,最後射了「白白的東西」在她手上
她實在無力抗拒,只能任他玩弄。
吳男到案辯稱當天女子打電話給他
說沒有錢付計程車資,他見對方搭車抵達,幫忙付車資後,就請她進房休息
當時沒發現她有喝酒,更沒有酒醉不醒人事,他也絕無趁機佔對方便宜。
檢察官調查發現女子並沒有留下他所謂「白白的東西」或當天穿著衣物等證物
也沒去醫院檢查,因此認定吳男罪證不足,昨將他不起訴。
(呂志明/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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