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帶走16歲國中少女22天 22歲工人稱沒嘗禁

作者: Operon (歐普龍)   2018-06-22 23:2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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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
帶走16歲國中少女22天 22歲工人稱沒嘗禁果
出版時間:2018/06/22 22:57
嘉義市16歲謝姓國中少女6月1日出門後失蹤,連畢業典禮都沒來參加。由於最近接連發生
分屍命案,家屬擔心寶貝女兒遭遇不測,報警協尋。員警今天傍晚在台南市一間出租公寓
發現她。她說,自願來見22歲網友呂姓男子。呂男初步表示,當天是少女打電話要自己去
載她,20多天都沒發生關係,兩人就是網友關係;警方將深入調查呂男是否涉及略誘罪嫌

謝母說,感謝警方和媒體的幫忙,她對誘拐女兒的呂男一定追究到底。
謝父表示,他們今年2月才從台南搬到嘉義,女兒對嘉義並不熟,上下課也是由父母接送
,但本月1日放學後,媽媽又出門去載弟弟,結果回來就看不見女兒的蹤影。
謝母指出,女兒個性外向活潑,也愛打線上遊戲,疑似因此認識外地網友而被帶走,就連
畢業典禮也沒回來參加。由於最近接連發生分屍命案,被害人都失蹤了好一陣子後被發現
遭遇不測,他們擔心女兒安危,因此報警,並上網發文拜託網友協尋。
警方表示,獲報後調閱監視器,並清查謝姓少女的交友狀況與網路資料,經跟監埋伏後,
今天傍晚五點多在台南市一間出租公寓中發現謝姓少女,以及打零工維生的呂姓男子,將
兩人帶回警局調查。
謝姓少女初步供稱,她是自願來找呂姓男子;呂男則說,當天是少女打電話請自己去載她
,兩人20多天都沒發生關係,他去工作時都有買便當給謝女吃,兩人就是網友關係。
警方指出,對於未滿十六歲的男女,誘拐脫離家庭或其他有監督權之人,依《刑法》第
241條第3項以略誘論,刑責為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徐彩媚/嘉義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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