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離岸風電開發/防「爛尾」律師籲建立銀行

作者: egnaro123 (原po是大叔)   2018-06-24 14:38:10
這個想法是正確的,也是最大的風險,
這可能較可能是銀行方放出的想法,藉由媒體放出來,
(因為泛公股每次配合政府都吃虧)
因為這是台灣計畫經濟,沒錯,台灣最大的投資都是計畫經濟,不是資本主義,
而且你可以觀察馬扁二任,計畫經濟的相關人士,就很令人玩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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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ram/lcd目前仍有高額泛公股銀行借款,solar/led也一堆呆帳收掉的
其中dram收攤還是借錢給美光,該他買的,
加上神奇的獵雷案,人還跑了,
前幾任如此,不代表蔡政府這任可以,
蔡政府能以更高規格來處理這類計畫性經濟,不落人口實,自是好事
別人質疑,但你做比前二任更好就不會有問題,至少是該人民更了解,
這個影響未來十年,台灣另一個兆元產業的規劃,
而非像前二任的dram/lcd/solar/led/生科/電動車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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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ram/lcd是誰,solar/led是誰,電動車是誰,wimax生科是誰?)
※ 引述《autumnstory (steve chen)》之銘言:
: 已經在為爛尾放出風聲準備全民接手的消息囉
: 1.78兆風電
: 大家都準備好了嗎
: 離岸風電開發/防「爛尾」 律師籲建立銀行接手機制
: 聯合
: 離岸風電開發版圖大致底定,下一步就是確保融資順利,並與台電簽署購電合約。眾達國
: 際法律事務所律師趙梅君提醒,融資機構與開發商間的合約,也應審慎評估是否建立「銀
: 行團接手」機制,確保風險在可承受範圍內。
: 許多大型投資案為避免當投資者因財務或其他因素導致開發計畫成為「爛尾樓」,都會建
: 立銀行團介入、第三方接手的制度。
: 不過,趙梅君指出,政府版本購售電合約中,並未明定銀行團介入權,加上國內融資機構
: 在離岸風電產業經驗不足,間接導致融資機構卻步。她建議,融資機構在評估是否承作離
: 岸風電融資案時,也應考量是否建立相關制度。
: 能源局能源技術組組長陳崇憲表示,購售電合約規範的是台電與發電業者兩造之間的權利
: 義務,融資合約中是否納入銀行團接管機制,屬於融資機構與發電業者間的契約,如果銀
: 行團認為有必要,當然也可以於雙方合約中明訂。
: KPMG安侯建業執行副總陳文正則表示,銀行對於離岸風電專案融資呈觀望態度,主要是擔
: 心放款比例在單一產業風險過高。不過,在銀行與開發商間持續溝通下,除了專案融資,
: 部分擔保融資也是可行方案之一。
: https://udn.com/news/story/7238/3215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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