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Aruka0924 (Aruka)》之銘言:
: 很多愛滋患者不想主動告知醫師,自己有愛滋,其實目的是為了醫生好,兼顧醫病雙方權益
: 。
: 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10155578072912314&id=318239682313
: 依照《人類免疫缺乏病毒傳染防治及感染者權益保障條例》第12條規定,感染者就醫時有向
: 醫事人員告知染病義務,但若感染者處於緊急情況或處於有非醫事人員如親友在場且可聽聞
: 的開放空間時,感染者可以保持緘默,目的是兼顧醫病雙方權益及感染者隱私。
: 若感染者本身不想讓親友知道病情,卻沒有任何積極將親友從現場支開的作為,以便主動告
: 知醫護人員。針對感染者這樣的消極不作為是否也應開罰?
這邏輯真是好笑
這才更應該鼓勵健保註記
醫患雙方可以避免詢問的尷尬
可以適當的告知醫生 看到註記時問診技巧
結果現在的情況是 我問你不說
這樣也別看病了 直接改算命比較快
:
: 羅一鈞表示,在醫院裡,醫病關係並非全然平等,主要還是由醫護人員擁有較高的掌控權,
: 無法期望由感染者自己「淨空」診間,或控制診間是否會有他人進出。
: ◆終止歧視 只缺你的一小步◆
: ◆看見服務 一起讓侵權止步◆
: 【支持權促】http://praatw.org/donat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