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在台灣講人性道德只會被覺青打成是封建主義或者是反動主義的保守派
跟文化大革命有87%像
覺青們喜歡自由不講道德約束,但是又無法接受霍布斯的自然狀態 (無法治社會)
至少我知道兩性平權這種東西在自然狀態是不可能產生的
又既然婚姻制度是封建直男用來綁女性所有權的最不道德制度
那麼同性族群又何苦大費周章追求這個最不道德的封建制度呢?
又婚姻制度其實也有契約的意義在,畢竟你情我願又有財產與權利上的法定效果
我覺得可以廢除通姦罪
不如就用背信罪來論處偷吃者跟小三小王
一樣都是刑法,背信罪刑期還比較長
※ 引述《FollowMe6 (跟我)》之銘言:
: 剛剛又看到版上有人發新聞
: 大意是女生看到不錯的男生出去後開房間
: 開完後發現對方已婚 憤而誣告
: 就繁衍的意圖來看 就是女性看到了優秀的男性
: 認為他有能力可以撫育自己的下一代
: 卻發現他已婚 不能幫自己生小孩
: 現代的一夫一妻制和通姦罪
: 正是讓人類遠離這種生物性的本能行為
: 使家庭穩固 社會信任增加
: 不會讓優秀男生想射就射
: 不優秀的男生即使有了老婆 也要天天害怕兒子不是自己的
: 通姦罪的存在可以最低保障像我這種魯蛇專心工作
: 為社會帶來產職
: 不用擔心老婆出牆 整天煩惱要去哪間醫院驗DNA
: 所以說通姦罪除罪化是不是在走道德的倒退步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