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台灣走在路上,
突然有個壯漢貓你一拳跑掉,
報警警察一定先問有沒有結怨,
是不是跟對方有糾紛?
人家沒事怎會打你?
然後驗傷單呢?你要不要提告?
假設假設極低的機會找到了,
然後真的提告了,
檢察官就問和解好不好?
你被打很可憐所以你要不要實際一點拿到錢比較實在?
但是你真的很生氣就是要他坐牢,
開庭時法官還是問和解好不好?
你堅持不要的話法官大約判個30天可易科罰金,然後再開民事庭跟他要賠償,
民事庭一開法官還是問和解好不好?
你堅持就是不要的話,
法官就看你傷勢+精神賠償約幾萬元,
最後打你的人會繳三萬元換不用關,
民事的你還要拿債權憑證去扣壓他薪水財產,
但是基本上這種人是沒有錢給你扣的,
流程到這裡大約已經過了一年半到兩年。
私刑呢?找人把他找出來打一頓叫他家人拿錢出來贖回去!
私刑是不是比司法實在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