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認定違法就幾個結果:
1. 文化續租,然後改回集合住宅,再租給學生。文化大概會虧更多。
2. 文化解約,又昱收回後改回集合住宅,再轉租出去。以他的地點、品質,搞不好更賺
。
400名學生,不是雙北市民又沒選票,住到大群館算你倒楣。
另外,既然大群館不能當教育設施,那大莊、大倫、大雅、大慈……。北市府要繼續裝作
沒看見嗎?
※ 引述《LAKobeBryant (Forever Superstar)》之銘言:
: 都發局認定文大大群館違規使用 籲盡速改善
: 針對國民黨新北市長參選人侯友宜的文大宿舍案,台北市政府都發局經過現場勘查及討論
: 後,認定文化大學「大群館」違規作寄宿住宅使用,因此呼籲使用人及所有權人應盡速改
: 善,並維護學生的住宿權益。
: 都發局3日上午表示,針對文化大學大群館作為學生宿舍使用,都發局除於6月25日下午4
: 時赴文化大學大群館(本市士林區凱旋路11號)現場勘查外,再依照文化大學29日陳述意見
: 函,確供學生住宿使用,都發局據以認定大群館為寄宿住宅使用。
: 都發局表示,大群館坐落之土地使用分區為「特定住宅區(二)」,文化大學以宿舍名義提
: 供該校學生使用,其樣態歸屬本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自治條例第5條規定之「第三組:寄
: 宿住宅」,非屬教育設施。依照市府在民國97年12月11日公告實施之「變更臺北市士林區
: 陽明山山仔后地區第二種住宅為特定住宅區細部計畫案」,大群館所在位址屬「特定住宅
: 區(二)」,其使用比照「第二種住宅區」,依據台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自治條例第7條
: 規定,「第二種住宅區」不允許作「第三組:寄宿住宅」使用,經過現況勘查及法令規定
: ,都發局將於今日發函予文化大學及建築物所有權人(又昱實業有限公司),請其確保建築
: 物合法使用。
: 都發局除呼籲文化大學確保建築物合法使用外,並表示,基於作為都市計畫主管機關,都
: 發局樂意提供行政協助予文化大學及建築物所有權人,共同保障學生住宿權益。
: https://news.rti.org.tw/news/view/id/415878
: 違規的明顯還不承認
: 新北市府高官 營建署、台北市府還要到處找人聊天
: 然後侯友宜再出來唱個大戲
: 就以為偷雞摸狗二十幾年是一切OK的嗎?? 好傻好天真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