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爆卦] 侯友宜親上火線說明 文化大學宿舍爭議

作者: pds1 (莫對惡人慈悲)   2018-07-03 14:37:34
※ 引述《pds1 (莫對惡人慈悲)》之銘言:
: ※ 引述《ThisisLongID (長哀滴)》之銘言:
: 目前有兩個問題沒有回應
: 1.第一個最先被攻擊的,住二特使用分區為何會拿來作學生宿舍使用。
: 這個被攻擊最烈的問題今天似乎未見回應。
: 2.李慶元議員質疑,每個住宅單元內都沒有廚房,
: 依照建築法規,是不可能拿到建照與使照。
大群館是合法集合住宅?請教侯友宜,該有的廚房去哪了?
http://www.peoplenews.tw/news/87ed238c-0a31-4f7e-b0de-641ba9f06871
當初不知道建築法規的細節,不過這篇特稿有明確指出了
依據「臺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自治條例(原名稱:臺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規則)」規
定,「住宅單位」是「含一個以上相連之居室及非居室建築物,有廚房、廁所 等供家庭
居住使用,並有單獨出入之道路,可供進出者」
北市府是否應該要追究當初建使照核發過程有無問題?
作者: flavorBZ (愛BZ)   2018-07-03 14:44:00
阿扁又要被抓惹
作者: sextitanic   2018-07-03 14:44:00
集合住宅:具有共同基地及共同空間或設備,並有三個
作者: flavorBZ (愛BZ)   2018-07-03 14:45:00
選舉時請教。平常不請教。這是哪家媒體?
作者: mimou5566 (咪帽56)   2018-07-03 14:45:00
文大違規 7.7又想要模糊焦點了
作者: sextitanic   2018-07-03 14:45:00
住宅單位以上之建築物。
作者: deann (古美門上身)   2018-07-03 14:45:00
沒廚房還給99戶住宅 根本很奇怪 當初使照怎麼給的
作者: flavorBZ (愛BZ)   2018-07-03 14:46:00
我家廚房拿來當倉庫,這家媒體要請教我嗎?
作者: deann (古美門上身)   2018-07-03 14:46:00
其實你看法令就知道問題是在廚房了 連使照都不該給的
作者: pds1 (莫對惡人慈悲)   2018-07-03 14:48:00
應該要追究當初都發局承辦人員的責任
作者: t95912 (Alan(阿倫))   2018-07-03 14:49:00
難不成當初蓋的時候有廚房 然後拆掉 不然怎麼通過的@@
作者: pds1 (莫對惡人慈悲)   2018-07-03 14:49:00
以及當初為何承辦人員會放水
作者: bluecup (輕風藍月)   2018-07-03 14:50:00
調當初送審資料就知道了......不用嘴砲
作者: floz (醉)   2018-07-03 14:58:00
所以,所有沒有廚房的套房都不是住宅單位!!(哪個套房有廚房)
作者: pandp (pppp)   2018-07-03 15:03:00
我放個卡式爐不就是廚房了
作者: yankeehater (早給拒絕了 誰理你們)   2018-07-03 15:04:00
沒錯 當時的竣工圖應該可以看出更多端倪
作者: kogorou (苗栗小五郎)   2018-07-03 15:16:00
又是你 嫌臉不夠腫嗎呵呵 問建築法規問到人家翻臉生氣試圖帶風向被抓包就消失不回文怎麼看都沒你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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