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pds1 (莫對惡人慈悲)》之銘言:
: ※ 引述《ThisisLongID (長哀滴)》之銘言:
: 目前有兩個問題沒有回應
: 1.第一個最先被攻擊的,住二特使用分區為何會拿來作學生宿舍使用。
: 這個被攻擊最烈的問題今天似乎未見回應。
: 2.李慶元議員質疑,每個住宅單元內都沒有廚房,
: 依照建築法規,是不可能拿到建照與使照。
大群館是合法集合住宅?請教侯友宜,該有的廚房去哪了?
http://www.peoplenews.tw/news/87ed238c-0a31-4f7e-b0de-641ba9f06871
當初不知道建築法規的細節,不過這篇特稿有明確指出了
依據「臺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自治條例(原名稱:臺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規則)」規
定,「住宅單位」是「含一個以上相連之居室及非居室建築物,有廚房、廁所 等供家庭
居住使用,並有單獨出入之道路,可供進出者」
北市府是否應該要追究當初建使照核發過程有無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