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去解約!大群館違規 王威中籲侯改合法
新頭殼newtalk | 林文仁 台北市報導
發布 2018.07.03 | 12:19
侯友宜出任新北市長參選人後,文大宿舍案爭論不休,今天上午北市都發局公告表示,文
化大學「大群館」違規作寄宿住宅使用,呼籲使用人及所有權人應盡速改善並維護學生住
宿權益。北市議員王威中對此表示,再次提醒侯友宜陣營跟又昱公司,也提醒文化大學。
侯友宜被確認「違規使用」,他應該做的是將使用狀態改為「合規、合法」。
北市都發局今上午表示,針對近來眾所關心的文化大學大群館作為學生宿舍使用,都發局
除於107年6月25日下午4時赴文化大學大群館(本市士林區凱旋路11號)現場勘查,再依照文
化大學107年6月29日陳述意見函,確供學生住宿使用,都發局據以認定大群館為寄宿住宅
使用。
議員王威中說,都發局剛剛已經確認侯友宜家族的大群館是寄宿舍,並且不屬於教育設施
,所以是違反土管條例無誤。再次提醒侯友宜陣營跟又昱公司,也提醒文化大學。侯友宜
被確認「違規使用」,他應該做的是將使用狀態改為「合規、合法」,而不是去解約。
他說,從來沒有人說他的合約是違法的,頂多只是沒良心而已。所以沒有人要侯友宜解約
,請他不要再自己裝憤怒,犧牲學生做為政治籌碼。舉個例子,一輛巴士載滿學生去校外
旅遊,在山路上被檢舉超速,警察攔查開出違反交通規則的罰單。
不管是駕駛還是租車公司的侯老闆,應該要做的不要再超速!立刻按照速限以內合法行駛
,而不是宣布跟學生、學校解約,把學生趕下車,然後把責任都推到執法者跟檢舉人的頭
上,說都是他們要犧牲學生權益,害學生被半路丟包。「拜託!都是個要選市長的人,還
真當大家是笨蛋嗎?」
都發局說,大群館坐落之土地使用分區為「特定住宅區(二)」,文化大學以宿舍名義提供
該校學生使用,其樣態歸屬本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自治條例第5條規定之「第三組:寄宿住
宅」,非屬教育設施。
依照市府97年12月11日公告實施之「變更臺北市士林區陽明山山仔后地區第二種住宅為特
定住宅區細部計畫案」,大群館所在位址係屬「特定住宅區(二)」,其使用比照「第二種
住宅區」,依據臺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自治條例第7條規定,「第二種住宅區」不允許
作「第三組:寄宿住宅」使用,經過現況勘查及法令規定,都發局將於今日發函予文化大
學及建築物所有權人(又昱實業有限公司)請其確保建築物合法使用。
都發局除呼籲文化大學確保建築物合法使用外,基於作為都市計畫主管機關,都發局樂意
提供行政協助予文化大學及建築物所有權人,共同保障學生住宿之權益。
http://newtalk.tw/news/view/2018-07-03/129869
解約就合法了你們還在那吱三洨 是燒到自己了在崩潰嗎? 顆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