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勒斃女房東棄屍草叢 冷血運將「有教化可能」判無期
2018-07-06 11:26
〔記者陳慰慈/新北報導〕白牌車司機許志銘欠債80萬元,覬覦69歲停車場郭姓婦人家境
優渥,因曾行竊2次得手,去年12月竟持鋁棒將郭婦敲昏並勒斃,再闖進郭家搜刮近6萬元
,棄屍西濱公路草叢,檢方依強盜殺人、遺棄屍體等罪嫌將許男起訴,新北地院今以「兩
公約」有教化可能,判處許男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可上訴。
被害人家屬痛批「判太輕」
許男今出庭聽判後僅說:「了解」,並透過律師表示,希望能交保解除羈押,因未來入監
時間長,他需安頓妻小及籌措和解金彌補被害人家屬,法院將擇期裁定。
對於檢方建請判處死刑,法院宣判無期徒刑,郭婦大哥痛批「判太輕」、「司法一定要改
革」,表示許男被逮後對家屬沒有一句道歉,也沒和解意願,許男父母也沒致歉,只有在
法院開庭時,說了一聲抱歉跟鞠躬道歉,根本沒誠意;縱使他已72歲,但稱如當時碰到許
男,一定會狠揍他一頓;郭婦姪子也不滿說:「現在的司法都保障壞人,維護加害者人權
,那被害人都活該嗎?」
檢警調查,靠行專接機場旅客的許男,月入約4萬元,因貸款買車,陸續向銀行、地下錢
莊借款80萬元,2013年3月起,許男以每月2500元,向郭婦租借新北市泰山區明志路三段
巷內停車場的車位,兩人住家相隔不遠,許男得知郭婦在泰山地區有多塊土地,家中經濟
狀況不錯,去年5及12月曾兩度潛入郭婦住處竊走價值10萬餘元的項鍊、戒指,也曾趁郭
婦在停車場內打掃時,偷走她有2萬5千元等物的皮包。財物失竊後,郭婦原以為是孫子亂
玩金飾等物,只是她一時找不到;後來皮包遭竊,雖然有報警,卻未曾懷疑許男就是竊賊
。
判決指出,去年12月18日上午9點許,郭婦在自家停車場內整理雜物,恰巧碰到許男,許
男因當日需錢支付地下錢莊利息遭拒,竟持鋁棒朝郭婦後腦勺敲3下,見郭婦倒地昏迷後
,再拿車庫內的橡膠水管將她勒斃,把屍體藏在轎車後車廂,再闖進郭婦家搜刮5萬9000
元財物,其中5萬元用於清償債務,事後還開著棄屍車四處載客。
為掩飾殺人犯行,19日凌晨2點許,許男開車到台15線西濱公路南下約15.5公里處棄屍草
叢,直到20日上午8時許,一名婦人除草時,赫見頭罩塑膠袋、脖子勒著塑膠水管、上半
身用黑布包裹的郭婦遺體,嚇得趕緊報案,警方循線將許逮捕,落網時許身上僅剩9000元
。
法官痛批許男手段兇殘、視他人生命如草芥、令人髮指,但考量他無前科,已婚育有2子
,且與父母兄弟同住,坦承因花錢沒節制才債臺高築,認其有教化可能,侵入住宅罪判刑
8月、竊盜罪判刑4月、強盜殺人處無期徒刑、遺棄屍體罪徒刑10月,合併應執行無期徒刑
、褫奪公權終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