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個人覺得這件事情和女藝人米可白粉絲團很像非常雷同...
女藝人米可白,她的粉絲江男基於崇拜熱情,
幫忙米可白成立並管理粉絲專頁,分享關於米可白的新動態,
米可白本人加入後開始共同經營這個粉絲專頁,
結果最後鬧翻,米可白想要她的粉絲江男退出,
江男要求賠償蘋果手機否則公布米可白電話號碼,
結果米可白開直播爆哭鬧到上新聞,
她粉絲等於是一位免錢幫她宣傳的工具人......
李錫錕的粉絲團,是相當類似的狀況,
粉絲專頁是李錫錕學生認同他上課的看法所創立,
影片是學生幫他拍,但是由於李教授上課內容屬於著作權,
所以學生需要授權才可以持續上傳內容,否則就是侵權偷拍,
既然李教授一開始無要求授權金同意這群團隊們拍攝,
那麼後來競選了還要求如果不反還就要 800萬元 這種天價數字,
是不是要求有點過分了,如果價錢可以討論,
那麼不會發生這群學生直接就把所有文章刪除的狀況,
他們可以改成未發布,關閉粉絲專頁,但是刪除這樣做就太過份了
比起米可白的粉絲,李教授的學生要求更多而且更高價...
如果是網路上一般用機器假帳號洗出來的粉絲團,
可能連10萬到50萬之內,就可以達到一樣的粉絲數,
那麼何必開出 800萬元 這種數字呢
無薪無酬熱情幫忙,卻被對方拿走是很過分,
主角在一開始,就要選擇是否接續經營或是創立新的專頁,
但是米可白和李教授都同意了接受他們粉絲創的專頁,
李教授後來甚至付錢給這些管理的學生(小編),
鬧到不愉快還搞上新聞,對誰都沒有好處拉
李教授和學生們兩邊有一邊太急了,
如果可以協商出個好價格,找到適當的平衡點,
才能順利交易成功
那800萬感覺已經有點像勒索了,
搞到這樣就是想要讓對方難堪而已,
這樣拿到錢又有什麼好處勒,
跟一些商家標準一樣,開高價想逼退對方而已
別忘了主角只要人氣繼續旺就好,
而粉絲永遠都是吃虧的那一方,
連這種基本邏輯都搞不清楚了,
還要求對方如果不還要支付 800萬元,
實在是太可笑了,只要降價把所有影音和粉絲團全部拋售,
相信李教授也會接受買單拉
支持一個不認識或認識的人,最終傷害都是自己而已啦,
別有幻想對方會多仁慈多貼心多麼照顧跟你當朋友啦,
人性終究會超越一切的拉...
就像民進黨一樣,民主自由都是假的,利益才是真的
這種官司不知道會不會贏,全部都是虛擬的數據,
除了影像外,其他在法律上有沒有價值都不知道勒,
而且刪文的是這群學生小編,強制刪除算不算也侵害到對方權利了,
更好笑的是facebook粉絲專頁是美國公司,應該屬於美國領土上的數位資產吧,
在國內告可以告什麼勒,誹謗會不會成立都不知道勒
大概只會成為歷史當中的一個笑話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