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lolylolyosu (3-1次元)》之銘言:
: 日本:
: 一個從輕小說、推理小說、繪畫、音樂、聲優、動漫畫都能夠推往國外的「文化輸出大
國
: 」。
: 台灣:
: 一個文化從沒屌打歐美日,
: 每年大量輸入翻譯書的地方。
: 更糟糕的是,勵志書的數量
: 比「深度研究」類的書還多。
: 究竟是哪一步走錯了,才會讓台灣的文創產業如此「積弱不振」?
因為想說的內容有點多,
本文就分成兩個部份好了。
第一部份:
底下的推文有人提到:「台灣人
不重視智慧財產權」。
所以常常爆出抄襲->創作者拿不到錢->製作品質降低的問題。
這是一部份的問題,但不是絕對。
對於創作者來說,被人抄襲或許會降低收益,但是也代表:
「有人願意免費宣傳他的作品」。
短時間來說也許是壞事,但是長遠來說:「總比一輩子當個沒沒無聞的藝術家來的好。」
雖然日本的漫畫、新番、18禁遊戲、音樂等等,網路上大多抓的到。
但是台灣並沒有從中學習到
「如何去那些創造高品質的藝術創作」,進而發展出自己的產業鏈。
模仿是很容易,但怎麼創新才是關鍵。
就算砸了同樣的經費下去,台灣是否能夠做出同樣水準的作品,這部份還有待商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