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軍校年資不得併計終身俸資格 官兵震驚

作者: am711206 (阿爾提克斯)   2018-07-19 21:53:07
※ 引述《cattgirl (聖女貞德)》之銘言:
: ※ 引述《medama ( )》之銘言:
: : 1.媒體來源:udn
: : https://udn.com/news/story/10930/3261722
: : 軍校年資不得併計取得領終身俸資格 現退役官兵震驚
: 假設有一入伍生,從中正預校國中班開始從軍,一直到官校大學畢業任官。
: 軍校年資併計取得領終身俸資格,那他是不是服役十五年就領終身俸資格?
: 合併軍校年資國中3年、高中3年、大學4年、研究所2年...
貼條文比較好解釋
第 23 條
軍官、士官退伍除役時給與如下:
一、服現役三年以上未滿二十年者,按服現役年資,給與退伍金。
二、服現役二十年以上,或服現役十五年以上年滿六十歲者,依服現役年 資,按月給與退休俸終身,或依志願,按前款規定,給與退伍金。
三、在現役期間,因作戰或因公致傷、身心障礙,經檢定不堪服役,合於 國軍退除役官兵身心障礙就養基準者,按月給與贍養金終身,或依志 願,按前二款規定,給與退伍金或退休俸。
軍官、士官就讀軍事校院期間之年資,得折算前項各款所稱服現役年資, 給與退伍金、退休俸或贍養金。但以中華民國八十七年六月五日後退除者 為限。
條文最後面就是新聞爭議的點,
但其實國防部是搭配同條例中的第4條,來解釋第23條。
第 4 條
常備軍官、常備士官,自任官之日起役
也就是說國防部認為唸軍事院校年資可以算情況,必須是當事人已經正式任官以後再至軍事院校進修才可。
因為軍人其實還蠻多進修的班隊,
像正規班、戰院等,有些厲害的,光進修就可以佔職場生涯3-4年,基本大都有1-2年的進修時間,所以若不設定這樣,就會有人不想唸軍事院校,而且也有役期是否中斷的問題。
而文中現職是解讀成包含未任官前唸軍校的生涯,因此國防部才會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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