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柯文哲競選辦公室竟然違法!議員踢爆官員

作者: linwuno   2018-07-19 22:45:43
違法就該撤 該改
但是 台北市一堆公司行號設立在住宅區的
是不是也違法
戴議員要不要也把這些違規也查出來
尤其是你負責的選區(松山、信義區)
如果有民眾跟你陳情這樣的違規案件
你要不要查呢?
不查是不是該說你失職呢?!
引述《pikachu22011 (是呦)》之銘言:
: 1.媒體來源:
: 聯合報 記者楊正海╱即時報導
: 2.完整新聞標題:
: 柯文哲競選辦公室竟然違法!議員踢爆官員尷尬
: 3.完整新聞內文:
: 文化大學宿舍「大群館」爭議,至今未平息,北市認定大群館僅可做集合住宅,不可做

: 宿住宅,已違反土地使用分區規定,不料市議員戴錫欽發現,台北市長柯文哲6月選定

: 於敦化北路145巷內4樓的「小樹屋」共同工作空間作為競選辦公室,經查僅能在一樓作

: 不動產租賃業」使用,但柯辦卻設在4樓,已違反土地使用分區,形同「大群館的翻版

: 。
: 戴錫欽下午在議會質詢副祕書長陳志銘、 產發局長林崇傑和都發局、地政局官員,被

: 得個個臉色尷尬。戴錫欽說,現在大家在討論 文化大學大群館案,結果柯文哲自己找

: 個違法的地方,且連市長自己都搞不清楚,試問柯文哲是不是也知法犯法?
: 戴錫欽指出,柯以「小樹屋」共同工作空間作為競選辦公室,以每個月3000元的價格租

: 人辦公桌,希望以最省錢的方式打2018這場選舉。但他向商業處及都發局調閱資料發現

: 若承租共同工作空間作為辦公室使用,商業登記應為「不動產租賃業」,依「台北市土

: 使用分區管制自治條例」及「台北市土地使用分區附條件允許使用核准標準附表」規定

: 該地的使用分區屬住三,因其僅面臨6米道路,依法只有一樓允許作「不動產租賃業」
使
: 用。
: 戴錫欽說,換句話說,柯文哲競選辦公室租到位在4樓的小樹屋共同工作空間,如同柯

: 府認定文大宿舍違規使用,是「違法的」,北市府是否該比照文大宿舍案,要向柯競選

: 部提出「限期改善」的要求。
: 陳志銘坦承,若是真的違反規定,只好換場地。但還是要先確認,這涉及認定問題。戴

: 欽說,他已經把住址給 都發局做確認了,但都發局官員指出,還是要到現場做認定,

: 使用的樣態,再做處理。
: 戴錫欽強調,該地是年輕人的青創空間,他不是要扼殺這項產業,但這突顯土管的法令

: 否適合時宜,大筆館是住二特,不准做寄宿住宅,就是小樹屋4樓不行做不動產租賃一

: ,難道現在土管條例沒有檢討的空間嗎,且大群館案,學校不行租,收回後再租給學生

: 可以,法令沒有討論空間嗎。市府應該通盤檢討法令,而不是做政治打手,苛責一般民

: ,這不是行政怠惰,而是很多法令不合時宜,要做修正。
: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 https://udn.com/news/story/6656/3261589
: 5.備註:
: 說個笑話:柯屁會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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