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B] #愛滋感染者無套做愛免責權-論述全文

作者: girl55665566 (女孩56)   2018-08-18 13:54:39
FB卦點說明:
https://i.imgur.com/j4HpXrE.jpg
↑請支持愛滋感染者無套做愛免責權
帕三小事務所在專頁上分享貼文
告訴大家愛滋感染者為何要擁有無套做愛的免責權
健康是自己的責任
感染者並不需要為了別人的健康而負責
並強調 U=U 測不到=不具傳染力
感染者沒有傳染力的話就不應該用刑罰去對待他們
FB連結:
https://bit.ly/2ME6hSe
FB內容:
這是台北藝術節愛滋權促會提出的議案,這個議案專業人士版叫做廢除21條蓄意傳染,只
是用比較白話讓人淺顯易懂,昨日有100位觀眾,我們稱為委員,他每手上有4張票,我們
先從感染者的日常開始,把感染者日常會使用的日用品放在一個不透明箱子,讓觀眾去摸
箱子裡的,愛滋權促會的張先生與2位愛滋權促會的志工,帕三小事務所C編與B編負責講
故事,感染者所遇到的故事,這些進來的委員不是同溫層,再跟這些委員講感染者醫療侵
權、治療即為預防U=U、PrEP、PEP,觀眾也回提問題,第二階段就進入這一次的議案倡議
愛滋感染者無套做愛免責權,由張阿學接受底下委員的質詢,我們進入了前三名的第三階
段佈道,我們有20分鐘,對於我們的倡議有興趣的在深度說明。
以下是我的觀察:第一階段我跟不同的人說明感染者的日常大多都是女性,而且都是願意
停留下來五分鐘以上的,在我邊說她們會邊點頭,覺得她們也是認同,當第二階段倡議愛
滋感染者無套做愛免責權以及蓄意傳染21條,底下觀眾也提出問題,然後我們得在限制時
間內回答,其實還是有人會覺得21條不應該廢除,在第三階段我們繼續在說明21條蓄意傳
染,其實觀眾想的感染者應該就不應該做愛,而且還無套,那被傳染的人要找誰他要找誰
討這口氣,其實愛滋條例是約束感染者,你在醫療時候要告知,你在進行親密關係時候要
告知,但往往告知了卻是不被友善的醫療處置,或是交往了最後分手用來報復的工具或是
金錢上的勒索。
委員說21條就是要約束感染者不出來散播愛滋,但是親愛的,健康權是在你的身上,不是
感染者得要為你的健康負責,要不要使用保險套不是感染者跟你告知,在於感染者出去約
泡也不會跟一個泡友告知,這是增加感染者曝光的風險,當然也是有願意說告知的感染者
,你們很誠實,但我真的為你們捏一把冷汗。
目前的感染者服藥三合一抗病毒藥物,已經是Undetectable =Untransmittable(U=U 測不
到=不具傳染力),感染者已經不拒傳染力了,不應該在用21條蓄意傳染來約束,這是很不
對等了,對於其它法定傳染疾病的懲罰也沒有像21條蓄意傳染致傳染於人者,處五年以上
十二年以下有期徒刑,這是不對等懲罰。
再做倡議的時候突破同溫層的我們未來在倡議21條蓄意傳染跟每個人的健康權在自己身上
,不是感染者負責你的健康權。
帕三小事務所/Coop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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