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自由
2.完整新聞標題:
「以訛傳訛」真可怕!張女差點因洩漏愛滋個資而判刑
3.完整新聞內文:
[記者楊政郡/台中報導]台中市某衛生局張姓女護士涉嫌洩漏輔導個案「小化」(男、
化名)罹患愛滋訊息,結果是以訛傳訛,在傳話與質疑當中,誤解是張姓護士洩密,一審
張女被判5月徒刑,台中高分院認為無法證明張姓護士有洩漏此訊息,是傳話中產生誤會
,改判無罪定讞。
據悉,「小化」大學畢業後在某補習班任職,許姓女老闆還因喜歡他而認他為乾兒子,後
來因「小化」常請假,請長假,2015年夏天出院上班,天氣很熱,他卻關了冷氣,其他同
仁都熱得受不了,「小化」身體出狀況,許老闆讓他離職。
離職沒幾天,2016年元月23日「小化」在家經過父母房間,無意間聽到父母在談論他罹患
愛滋的事情,經質問父親,父親說是前補習班許老闆說的。
但許老闆到案作證稱,並沒說是張女,是因有家長反映「小化」是同性戀,經常在下班後
堵男學生,而有家長是護理師質疑「小化」是否罹患愛滋,她覺得這件事很可能,才會在
2016年元月22日找「小化」父親,想以套話的口氣得知是否真有愛滋病,同時請「小化」
家屬特別注意,她並沒有說是張女告訴她的。「小化」父親也證稱,許老闆確實只說到護
理師。
台中高分院審理指出,許老闆是「小化」前老闆,自大學畢業後就受僱,直到2016年農曆
過年前,因生病及其身體狀況不佳離職,且有家長來問其是否知悉告訴人為同性戀,其中
有家長有護理背景,且小化生病療程長達2個月,出院後異常怕冷,懷疑其有愛滋,基於
關心想從「小化」父親中得知確認消息,也認為家屬也應該要知道「小化」的情形,她並
沒有告訴任何人「小化」確有愛滋。
法官認為無證據證明張女確有洩漏此訊息,應改判無罪,此案定讞不得上訴。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bit.ly/2Btokqb
5.備註:
護理師家長真專業
同性戀....身體不好...就猜中有愛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