縱火燒死6人逃死更審 嫌嗆媒體:不要靠近我1米內!
男子翁仁賢趁家人圍爐時潑汽油縱火,試圖燒死全家,父母等家人6死5傷,他一、二審都
被處死刑,但高等法院質疑被火燒傷的人可能不是翁「直接縱火」受傷,撤銷死刑。因羈
押庭將屆,高等法院今開訊問庭,翁又選擇保持沉默,並說對羈押沒有意見,希望以後不
要再開庭。翁被解送回所時,說「不要靠近我1米內」。
上次高院更一審開庭時,翁面對法官詢問幾乎都緘默以對,在還押看守所時,還面對媒體
鏡頭雙手連朝天比4次中指,接著做出「放屁」的動作,問「我帥嗎?」,法警連忙制止
。
前年2月6日小年夜,翁仁賢買妥20公升汽油分裝到寶特瓶、牛奶罐等容器,隔天趁家人吃
團圓飯時,他先在自家三合院潑灑汽油,再返回屋內朝餐桌處的家人潑油,並以報紙引火
,瞬間陷入火海。翁的父母、姪子、姪媳和看護來不及逃生,葬身火窟,姪女因全身三度
灼傷面積達90%,送醫不治,另有5名親友受灼傷。
一、二審認為翁手段殘忍、且無教化可能。「泯滅人性、令人駭異!」,高院合議庭認為
翁仁賢發現活口,還拿開山刀追殺,心態凶狠,若不處死刑,無法還死者和家屬公道,也
不符合社會認可的法律價值、正義。不過最高法院,撤銷發回更審。
今天法官詢問翁在縱火後是否攜帶乾糧躲到桃園巴陵山區?翁仍保持沉默。因羈押期即將
在9月12日屆滿,翁向法官表示對羈押沒有意見,他自願被羈押,要法官不要再浪費司法
資源開延押庭。訊後還押,媒體詢問翁為何不想再開庭?翁挑釁地回答「千金難買我願意
,懂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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