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關稅總局前副總局長呂財益涉貪污 一審判

作者: AAApower (AAApower)   2018-08-29 09:36:05
關稅總局前副總局長呂財益涉貪污 一審判刑7年半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台北地院審理7年前關稅總局集體貪污案,認定前副總局長
呂財益接受業者關說人事升遷關員收賄及上阿公店飲宴,再放行違禁品並幫助業者逃
漏稅,今依貪污罪判呂財益7年6月、褫奪公權3年,另涉詐欺、洩密罪併判7月可易科
罰金,第一線關員林東瑩等人各處3年10月至14年不等有期徒刑。可上訴。
呂財益聆判喊冤將上訴
呂財益今獨自到庭聆判,判後說目前沒在工作,他仍覺得自己是冤枉的,等收到判決書
後,會提起上訴。
其餘涉案公務員刑度如下,基隆關稅局六堵分局驗貨課課長黃富崇判刑3年10月、周家
屏8年6月,股長柯克明7年4月、課員林東瑩14年,關員沈家慶11年半、黃智銘13年、
王怡舜12年、程恆毅3年10月,各褫奪公權2年至5年;被控放水又插股業者的關員
陳玉珠,僅依洩密罪判刑4月且可易科罰金。
判決指出,業者全昱報關行負責人詹美華、靠行業者賴欽聰、立委李復興前助理張勝
泰等人,明知從中國進口的石材、磁磚或生鮮蓮藕等貨物,均屬禁止輸入物品,卻
從2009年12月起密集行賄海關,先按櫃向進口商收取1萬6000元到20萬元不等的公
關費,再以每櫃1000元到5萬元不等價碼行賄關員。
檢調並發現林東瑩原本將調職,業者擔心影響業務,透過賴欽聰找上張勝泰運作,
請呂財益幫忙將林留在原單位,並以30萬元行賄呂,呂收錢後又退款,有賣官之虞。
本案由台北地檢署出動8位檢察官偵辦,指揮調查局高雄市調處及北部機動工作站
調查監控1年多,發動7波搜索,2011年10月首波起訴呂財益等23人,同年12月追
加起訴黃富崇等21人。
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2532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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