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ulycess (ulycess)
2018-09-02 21:34:59※ 引述《gourmand (Ignis ardens)》之銘言:
: ※ 引述《ulycess (ulycess)》之銘言:
: : 好心提醒一下
: : 台北市議會議事規則沒有這條,這是你自己編的
: 首先
: 地方制度法就有明文 相關業務主管必須列席
: 而北農受託行使公權力,執行相關業務
: 依總經理之職權,難以稱非為業務主管
: 因此 北農總經理 自有列席必要
我說北農是公權力委託都覺得有問題了
當初打的時候只是直覺有bug
沒注意到bug在哪裡
回去查一下資料就知道了
最高法院96年台上2809號判決認為
台北農產運銷公司經營批發業務僅受台北市政府私經濟行為之民事委託
不涉及公權力行使
亦非受台北市政府委託行使台北市政府公權力範圍之公務
簡單來講
政府電腦壞掉請外面的電腦公司修電腦
台北農產運銷公司就相當於外面的電腦公司
不會因為政府請外面的電腦公司修電腦,電腦公司就莫名其妙變成行政機關
既然台北農產運銷公司不是受公權力委託的法人團體
你下面的推論就不用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