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卦] 到底有多少人不知道妨害名譽是告訴乃論?

作者: Poke5566 (戳戳5566)   2018-09-04 17:13:16
法務部就有條文
大家GOOGLE一下就找的到條文了
第 二十七 章 妨害名譽及信用
先看 第311條

以善意發表言論,而有左列情形之一者,不罰:
一、因自衛、自辯或保護合法之利益者。
二、公務員因職務而報告者。
三、對於可受公評之事,而為適當之評論者。
四、對於中央及地方之會議或法院或公眾集會之記事,而為適當之載述者

基本保障對公共事務的發言
然後再來
第 314 條
本章之罪,須告訴乃論。
現在看到一個沒考聯考的到處嗆聲要告妨害名譽
就很想問到底是想要告啥?
首先第一個,到底是妨害誰的名譽?
伊森、出版社、還是哪個外星人?
阿他們名譽被妨害了關你屁事? 路人有沒有告訴權?
這就像是陳佩琪之前被民進黨酸說沒有告訴權的事情有點像,不關你的事不用你來喊燒
再來有沒有辦法證明自己所言為真,他人真的妨害你名譽?
我看笑死,伊森都不講話了路人要幫他證明 怎麼不去喊說要光復國土恢復中華比較快
最簡單兩個條件都不成立了,這樣別說是被定罪了
到檢察官那邊就因為起訴不合法被擋下來
浪費司法資源鬧笑話 很難看
到底有多少人不知道妨害名譽是告訴乃論
而且必須要有告訴權(自己或關係人)去親自告才會成立
有沒有八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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