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傅崐萁發聲明 嗆蔡英文為勝選司法迫害

作者: Pietro (☞金肅πετροσ)   2018-09-14 10:46:00
: 以下為傅崐萁聲明稿全文:
: 蔡英文政府卑劣司法迫害,傅崐萁將面對 承擔 奮戰到底 絕不屈服
: 2018台灣縣市長選舉倒數關鍵時刻,蔡英文政府以卑劣的方式司法迫害傅崐萁,強取豪奪
: 、意圖染指花蓮縣長取得勝選,傅崐萁絕不會屈服,這種政治迫害,花蓮人民絕不會接受
: 。
: 傅崐萁勇敢面對,本案可以看出蔡英文政府政政治迫害之斧鑿之深,這種寡廉鮮恥的作法
: ,傅崐萁會勇敢面對,絕不屆服,一定奮戰到底,傅崐萁8個月後又是一條好漢。
: 所謂合機案,檢調多次的搜索、約談調查物證,傅崐萁都沒有所謂的炒股行為,只靠污點
: 證人的口供,將傅崐萁起訴判刑,在更二審時,院方主動傳訊污點證人時,清楚作證表達
: 全部都是檢方操縱污蔑傅崐萁涉案,然二審法院法官不採信污點人之證詞,在證據不足情
: 況之下,更二審判決傅崐萁8個月。
: 所謂以妥速審法改判8個月,也沒宣告緩刑,僅減刑1個月,這創下台灣妥速審判法司法史
: 紀錄,綜觀所有引用妥速審法判決案例,判刑2年,尚可宣告緩刑,傅崐萁更一審判9個月
: ,而更二審用速審法却才減刑1個月且不得緩刑,司法迫害莫此為甚。
: 傅崐萁在收到更二審判決書後,赫然發現法官、書記官竄改筆錄,所謂有罪之認定之判罪
: 依據,在開辯論庭時,法官竟隻字未提示,這是當然審判程序不合法,經傅崐萁向監察院
: 申請調查糾正台中高分院法官、書記官,經監察院依法調查,筆錄與審判光碟確定記载不
: 符,調查完畢於今年8月監察院院會通過,糾正台中高分院審判法庭。
談談竄改筆錄被監院糾正好了
我不是法律系的
下面發言只是查別人寫好的文章做整理的結果
有錯請小力鞭
首先
根據《監察法》第24條:
監察院於調查行政院及其所屬各級機關
之工作及設施後,經各有關委員會之審
查及決議,得由監察院提出糾正案,移
送行政院或有關部會,促其注意改善。
http://i.imgur.com/hJG7KNH.jpg
注意喔
監察院只能糾正行政院及所屬單位,
根本不能糾正屬於司法院的高等法院台中分院。
事實上,要不是台中高分院願意配合調查。
監察院也是不能對司法機構做什麼的。
只能對法官等司法人員進行糾舉或彈劾。
(同第5條 第19條)
可是最後根本沒有對法官或是書記作類似處置。
所以花蓮王說什麼被糾正,所以不合法三小的,根本是搞不清楚狀況。
然後所謂的竄改筆錄。
根據台中高分院的說法是:

審判筆錄的編號11與判決書的編號12是
同樣的證據:
法庭錄音中顯示審判長所述編號「11」
之證據,是書記官製作之庭前筆錄編號。
此項證據即書記官事後製作庭後筆錄所記
載編號「12」,兩者確實是同一項證據。
為什麼會有記載落差?
因為書記官在整理庭後筆錄時,發現有
一項證據漏未編號,而插入了編號5,
在編號5以下的證據逐一增加,所以最
後才會是編號12。

http://i.imgur.com/q6YkFdM.jpg
簡單來說就只是書記官在整理筆記時
補上了其中一項證物的編號罷了。
結果花蓮王就質疑為何辯論時是十一項
可是最後筆錄卻變成十二項。
然後就把它說成像是什麼關鍵供詞還是證據被偷改。
然後最後高等法院也明確的對傅縣長用這件事上訴的部分作回應了。
表示這點雖然有所不周,但是根本不影響案情。
且司法機構根本不需理會監察院。
所以駁回上訴要求。
科科
資料來源
https://www.follaw.tw/f-comment/f02/16972/
台中高分院或是高等法院的回應
以及監院的調查都有提供連結可供查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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