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次酒駕說要立法嚴懲就會有人說到一些立委也酒駕,不會立法來砸自己的腳,
也提到發言人本身就是酒駕代表人物
1.酒駕事故迄今已死了不少人,沒有減少趨勢
2.酒駕罰責也不會再重了,立委不會砸自己腳
3.台灣死刑極難施行,被害者家屬沒錢請名律師,私仇無處可報
衡量刑責之下,
先撞死人,再喝酒;
先喝酒微醉,再撞死人
酒駕撞死人是不是謀殺報私仇的最佳出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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