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新頭殼
2.完整新聞標題:
傅崐萁理想大地案一審無罪 花檢提8大證據上訴
3.完整新聞內文:
花蓮縣壽豐鄉理想大地開發案,前花蓮縣長傅崐萁漏稅案一審判無罪。花蓮地檢署日前提
出上訴,今(28)天則公布8大證據,包括傅崐萁曾以榮亮公司負責人身分赴中國簽約開發
案等。
花蓮地檢署去年調查時,「理想大地」土地交易負責人梁清政控告傅崐萁強勢介入,透過
當時的花蓮縣消防局長、現任秘書顏新章,迫使梁清政以低於市價出售「理想大地」近20
萬坪土地給榮亮實業公司,再由榮亮轉手賣出,賺取差價新台幣2億多元。
榮亮實業由徐榛蔚家族在2006年出資成立;徐榛蔚是傅崐萁的妻子、現任國民黨不分區立
委,曾擔任過榮亮公司董事長,因此傅崐萁被視為是榮亮公司實際負責人,去年追加起訴
傅崐萁偽證罪和涉嫌逃漏稅。不過花蓮地方法院,認為傅崐萁並非實際負責人,上個月判
傅崐萁無罪。
花蓮地檢署主任檢察官王怡仁表示,一審法官確認理想大地交易案,榮亮公司逃漏稅逾億
元,但榮亮公司負責人是鮑廣廷,不是傅崐萁。法官採信的理由竟然是只是聽從傅崐萁和
鮑廣廷2人互為證人的證詞,而未採信檢察官所提人證、物證。
檢察官將提8大證據,來證明傅崐萁是榮亮負責人。大致內容如下:
1.傅崐萁於理想大地土地交易案發生之前、後,均以「榮亮公司」對外交易,並以榮亮公
司名義與大陸官方簽訂合作框架協議。
2.榮亮公司設立之初,股本資金來源全數為被告傅崐萁家族成員,傅崑萁之妻徐榛蔚出資
999萬元,傅崑萁之母出資1萬元,合計1,000萬元。
3.公司發起人、原始董監事均為被告傅崐萁家族成員。
4.榮亮原始登記營業地址位於臺北市青島東路,該址於公司設立登記時為被告傅崐萁擔任
立法委員之辦公室。
5.公司銀行帳戶提款密碼為徐榛蔚之生日,且與徐榛蔚私人使用之個人銀行帳戶密碼相同
,此事外人被告鮑廣廷並不知情。
6.榮亮公司最大交易案為傅崐萁以1億餘元購入幸福人壽股權案。
7.被告鮑廣廷及榮亮公司帳戶,均由被告傅崐萁實際支配使用。
8.榮亮公司唯一財產之車輛、雇用人力皆由傅崐萁使用及出錢雇用,公司報稅所列支出亦
被傅崐萁作為私人民調費用、餐費等支出。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newtalk.tw/news/view/2018-09-28/145386
5.備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