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為阻擋反同婚公投 祁家威聲請停止執行

作者: miler22020 (小高)   2018-10-03 09:24:07
1.媒體來源:
UDN
2.完整新聞標題:
為阻擋反同婚公投 祁家威聲請停止執行法院今駁回
3.完整新聞內文:
中選會初審通過由下一代幸福聯盟等團體提出的反同婚三項公投案,引起挺同團體強烈不
滿,同婚釋憲聲請人祁家威等人向法院聲請停止執行。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今裁定駁回聲請
,仍可抗告。
中選會今年4月17日初審通過三項公投提案,第一案是民法婚姻章限制一男一女結合(婚
姻定義)、第二案是以民法婚姻規定以外形式保障同志(專法案)、第三案是《性別平等
教育法》不應教國中及小學生同性戀課程。
其中,婚姻定義公投案是由幸福盟公投行動總召游信義提案,內容為「你是否同意《民法
》婚姻規定應限定在一男一女的結合?」,婚姻平權支持者認為,提案主文已經違反釋字
第748號解釋,伴侶盟義務律師團代理祁家威等多人,提起訴願與行政訴訟,要求撤銷中
選會有疑義的行政處分,另聲請停止執行中選會4月17日的審議結論。
中選會認為,審議結論是內部審查程序,並非行政處分,不是行政爭訟之標的,公投結果
不會影響聲請人權益,縱使是行政處分,聲請人也非法律上利害關係人,任何一位年滿18
歲的中華民國國民皆可投票,沒有人權益受到損害,請法院駁回聲請。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認為,中選會結論認定游信義的提案符合公投法,僅允許提案進行下一
階段連署程序,並未對祁家威等人產生具體法律效果,也不影響釋憲聲請、同性伴侶註記
或他國結婚之事實;另公民投票著重於國民多數意見,投票權人可以自行決定是否要到場
投票、圈選內容,個人意志表達不受外力掌控,祁家威等人主張,若繼續執行中選會的結
論,將造成難以回復的損害,屬於推測可能發生的社會現象或影響,並非主觀權利受損,
與行政訴訟法要件不合,駁回聲請。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3399506
5.備註:
甲甲: 人權不能公投
真是笑話XDDDDDDDDDDDDDDDD
作者: horseface (馬臉)   2017-07-01 21:34:00
連對方是誰都不知就互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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