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兩天爆發違停之亂
一個違停兩個說法
一方認為 違停本身就是不行
哪那麼多理由
一方認為 違停若情有可原
則勸導一下就好
就算天天違停也沒差 說一下就好
沒關係啦
(那為什麼要天天違停不改?)
這樣酒駕過失撞人
因為加害者也是為了家庭生計才應酬
沒關係啦
搶劫商店
因為加害者破產沒錢吃飯
沒關係啦
性侵夜歸女子
因為他被女友甩了 心情苦悶
沒關係啦
感覺都可以類推 比照辦理
台灣最美的風景是人
真的雙重標準自助餐任取
https://i.imgur.com/l3pxrF5.jpg
https://i.imgur.com/fRz8nPC.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