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舉是良心的事業,如果因為檢舉別人違法違規的行為而遭到檢舉人集體侵門踏戶
然後對檢舉人進行圍毆的行為,檢舉人就這樣而屈服認輸不再繼續檢舉來講的話
個人認為這就變成是檢舉人自己本身已經遺忘了一開始之所以會來秉持良心
對些違停車輛的民眾提出檢舉的一個初衷了,不但是對自己的良心無法交代得過去
更是一種相當缺乏所謂的台灣價值的行為,這樣一來相信必定無法發揮檢舉這種機制
所希望達到讓違法的行為得到法律應有的制裁,並改善違規民眾的違法行為之外
更無法來獲得社會大眾普遍的支持,反而只會更加地印證了檢舉被打剛好而已這樣的說法
這個問題最關鍵的地方還存在於究竟法律是否能有效地在保護檢舉人的議題上能更加強
不要讓檢舉人因為被打很痛怕被再打就不敢再檢舉了,而這方面的加強其實很容易做到
就是未來警方可以在被打的人他家前面,設置巡邏簽到箱來加強巡邏保護被歐打的人
另外就是檢舉達人要再進行檢舉時可由警方陪同前往拍照檢舉以免拍照被發現又被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