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質疑交部護航Uber 小黃最快月底抗爭圍城

作者: ReDmango (愛戰暱稱的哪個白癡)   2018-10-09 14:52:41
※ 引述《DynastyFigo (煞☆㊣↖Figo↘㊣☆氣)》之銘言:
:
: 管理重點與客運業完全不同,最重要的攸關乘客安全的司機資格限制,台灣的客運業
: 司機都必須取得執業登記證,由警政機關直接列管,定期查驗身分,但租賃車代僱駕駛
: 卻完全未納管,良民證根本就是一個幌子,因為Uber有沒有審查、司機申請是哪年的
: 良民證根本無從規範,極容易成為犯罪者鑽漏洞的管道。
計程車司機資格
1.職業小客車駕照
2.計程車司機筆試
3.沒有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所指出之特定犯罪類型前科
曾犯故意殺人、搶劫、搶奪、強盜、恐嚇取財、擄人勒贖或刑法第一百八
十四條、第一百八十五條、第二百二十一條至第二百二十九條、兒童及少
年性交易防制條例第二十四條至第二十七條、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
第三十三條至第三十七條、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懲治走私條例或毒品
危害防制條例之罪,經判決罪刑確定,或曾依檢肅流氓條例裁定應為交付
感訓確定者,不得辦理計程車駕駛人執業登記。
Uber 司機資格
1.職業小客車駕照
2.良民證(無任何犯罪紀錄)
3.無任何肇事紀錄
計程車駕駛可以有犯罪前科,Uber司機不行。
計程車駕駛可以有肇事紀錄,Uber司機不行。
誰安全誰危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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