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刑法第312條
對於已死之人公然侮辱者 處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
對於已死之人犯誹謗罪者 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 拘役或一千元以下罰金
本魯以為
說別人死好 活該 賤畜
應該算公然侮辱跟誹謗了吧
不過該罪屬告訴乃論罪
於刑事訴訟法第234條有規定
已死者之配偶 直系血親 三親等內之旁系血親
二親等內之姻親或家長 家屬得為告訴
簡單講就是 只有受辱者的家屬或相關人可以提告
我們這些鄉民在這邊該該叫是沒用的
不知道有沒有相關人士在看八卦板的呢???
: ※ [本文轉錄自 LoL 看板 #1RpXuPXO ]
: 作者: silverair (那真是太諷刺了紹安) 看板: LoL
: 標題: [閒聊] 國動罵普悠瑪死好 會影響到QQPR滑起來嗎?
: 時間: Tue Oct 23 02:59:33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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