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宗教基本法》草案爭議 黃昭順難過「宗

作者: Pietro (☞金肅πετροσ)   2018-10-23 21:27:18
《宗教基本法》草案爭議 黃昭順難過「宗教被汙名化」
yahoo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原定明天審查朝野立委
提案的《宗教基本法》草案,相關內容引
發爭議,當初連署法案的民進黨立委撤簽
。內政委員會中午發通知公告變更議程,
改邀內政部長業務報告。
內政委員會召委、同時也是提案立委之一
的黃昭順表示,《憲法》明定人民有宗教
信仰的自由,其實她並不支持立法用框架
來限制,但宗教界因《財團法人法》立法
過程中,擔心政治的手伸入宗教,所以宗
教團體才討論提出立法版本。
黃昭順說,這段時間以來,宗教不斷被汙名化,所以她與宗教團體討論後,認為沒急迫性,就先暫緩。
黃昭順聲明全文如下:
世界上沒有幾個國家有「宗教法」,第九
屆第五會期立法院6月三讀《財團法人法》
,立法過程中,宗教團體是否應納入管制,
強制其財務透明,引發爭論,最後通過條
文,並未將宗教團體納管。
立法委員黃昭順希望能推動及提出合於我
國憲法及合乎國情的一個宗教法案,且各
宗教界、法學、財政等多位專家、學者也
希望能制定一個管理與保障宗教自由平等
精神之法案。
昨(22)天內政委員會有立法委員質詢時
指出,大陸統戰台灣透過宗教交流洗錢,
因宗教財團法人不必公布財產來源及用途
,因此大陸以宗教交流洗錢方式,資助台
灣特定宮廟如大甲鎮瀾宮,在於宗教紅利
,鎮瀾宮在天津、北港朝天宮在廈門、鹿
港天后宮在昆山各建有分靈廟,群眾捐款以
及涉及周遭土地開發,都有龐大利益。
立法委員黃昭順針對這樣的指控很難過,
為了不讓台灣的宗教再度被「汙名化」、
「政治化」。因此,將取消明(24)日的
「宗教基本法草案」審查,但在此澄清本
法將不是圖利任何團體或個人。本次立法
的精神與原則,說明如下:
「宗教基本法」是中性、全面、整體的基
本法案,是國家表達對於宗教政策的一個
基本原則跟態度,立法本身應以國際上同
的普世價值為依歸。
宗教基本法的立法精神,主要在維護信仰
自由、宗教自由與國家制度的平衡,內容
應屬原則性綱領性的說明,至於不同的主
張可以表達不同的意見與建議,立法院委
員會審查的時候,應該秉持上面這些原則
做總體思維,作出圓滿均衡的決定。
「宗教基本法」的訂定,是中性的、是整
體也是長遠的,希望宗教基本法的訂定,
對所有的民眾,無關乎政黨、族群、性別
、乃至信仰的差異,都能同樣受到利益;
對國家、社會、民眾的長期穩定利益與生
命的成長都能夠有所貢獻!
希望各界都能夠抱持永續利他的動機與
思維,提出的建言能夠超越兩端的思維與
對立,在國際認同的普世價值上建立共識
,彼此在全體民眾的共同利益的目標下,
能理性和諧的討論與廣泛的交換意見,由
立法院做出圓滿的溝通與整合,並獲致最
周延的條文,這將是全國人民之福,也是
全世界人類之福!
期盼在宗教基本法的制定過程,我們共同
成功做一次沒有對立、沒有排他、沒有鬥
爭、沒有挑撥、非政治的理性對話與溝通
,建立一個這人類可以共享的價值與未來!
https://bit.ly/2NYmChp
為了怕宗教被污名化
怕被說與Kina洗錢
所以搞出一個財報不受監督的宗教基本法?
神經病
宗教基本法草案第十三條
「各宗教法人或其他宗教團體就其內部組織
結構、人事及財政管理享有自主權。
民法及其他法律有關公益社團及財團法人
之主管機關監督、管理規定,不適用於宗
教法人或其他宗教團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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