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todao (心裡有數)
2018-10-27 00:41:40中國遊客算好運,台灣刑法的侵占遺失物罪只處500(銀)元以下罰金,如果是在日本,依
日本刑法第254條「遺失物等橫領罪」,可處1年以下或十萬日元以下罰金。
不過就算按日本刑法,侵占遺失物最重也不過判一年,這能阻止/預防侵占遺失物的行為
嗎?如果金額大到一定程度時,恐怕很難了。
八卦是,日本曾有人撿到一億日元,他依法報告警察機關並且於六個月(日本現行法為三
個月)公告期滿後,取得這一億元的所有權,並繳了3千4百萬日元所得稅。
此事當年被新聞報導後很多人寄信給他(1980年的事),包括恐嚇與威脅,所以他請了保全
警衛,自己還穿防彈衣。
至於撿到遺失物可請求的酬金(日:報労金),台灣是不超過該物價值的10%,日本則是5%~
20%。